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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心痒痒,手也痒痒,在千方百计、超常发挥、惊险万分、折关斩将、偷鸡摸狗之后,这颗号称火系界独一无二的火元神珠就落到了偶的手上。
可是偷到之后我就开始后悔了,因为风系以外的元素,我的感应能力几乎都是等于零。
当有涉及到其它系别的魔法时,就算生个火所用的小小火球术我都无能为力。
所以就算有了火元神珠,我也感觉不到它蕴藏的巨能火源力,所以也就无从使用了。
当然,我是一个没有职业道德的贼,所以就有想过将火元神珠还给他们,不过,后来改变主意了,我恨丽莎。
那件魔法袍就是在她的七星归位之下穿满了洞洞。
其实魔法袍并没有什么特别的用处,它只不过是一千年前的大魔导士基顿的心爱之物而已,可能最多才卖个百儿八十亿的,凑合着就买一个不大不小的城市吧!要知道这件衣服可是我从一个世界性的大宗教——伊斯兰教偷来的圣物,用价值连城这个词语,偶尔还能比喻一下它的价值。
不管从任何角度的纪念意义和价值观,这件古董中的古董,绝不比蒙娜利莎便宜。
说到让我痛苦无比的地方,这件“特别”昂贵的圣衣被这丫头一招七星归位……现在除了穿上“特别”凉快之外,就没什么“特别”的了。
不过还算好,这件衣服马上就要还给别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