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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肯定弄得自己全身都是血。”
“他砍断了动脉。这么一来,血就会喷出来,弄得房间里到处都是。我从没见过这么多血。”
“不可能避免。”
“我能想象。”
“那他走出去时怎么会没人注意到?”
“还好你看的是黑白照片,彩色的更惨。”
“那天夜里很冷。有可能他有大衣,罩在他穿的其他衣物外面。”他抽了一口烟,“也可能他行凶的时候没穿衣服。妈的,她赤身裸体,也许他也不想穿得太多。事后他只需要冲个澡就行。客房有个漂亮又舒服的浴室,他又有大把时间,为什么不好好洗一下?”
“到处都是血。”
“毛巾用过吗?”
“法医认为凶器是墨西哥大砍刀之类的东西,他给她来了三十六刀。你觉得数得怎么样?真不知道他们怎么数得动。这个活儿真他妈比我的工作还可怕。”
他盯着我,灰眼睛依然不动声色,但我从他的举止中觉察到了一丝敬意。“我不记得见到了脏毛巾。”他说。
“还真是对她下了狠手。”我说。
“房间里有这么一个犯罪现场,你未必会注意到这种东西。”
这是一张五乘七英寸的黑白光面照片,假如我不知道拍的是金,就肯定不可能认出她来。我看着照片,按捺住阵阵反胃的感觉,强迫自己盯着照片看。
“但应该清点归档的。”他翻看档案,“你知道他们怎么勘查现场,他们给所有东西拍照,有可能成为证据的东西都要装袋、贴标和归档,然后一股脑儿塞进仓库。可是等你要立案了,却谁也找不到东西。”他合上案卷,思考片刻,俯身凑近我,“想听个故事吗?两三个星期前,我姐姐打电话给我。她和丈夫住在布鲁克林,米德伍德区。熟悉那地方吗?”
“来,”他说,“开开眼界吧。”
“以前挺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