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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我前世对付恶霸地主的经验,哈克男爵这样的人,一旦招惹上就跟狗皮膏药一样,什么样的下流手段都会使出来并且乐此不疲,要让他老实,只有两个办法,一个就是一劳永逸的宰了他,另一个就是要让他感到恐惧,恐惧到不敢再来找珍妮和马克的麻烦。
换上我精心准备的全黑夜行衣——我早就想尝试一下前世武侠小说中那些大侠穿着夜行衣飞檐走壁,斩jian除恶的滋味,不過在法制社会中,我空有一身功夫也只能在公园里修身养性,没有机会一尝快意恩仇的滋味。本以为再也没有这样的机会了,不想专生异世,在这个世界终于可以让我宿愿得偿了。
于是我背着弓箭,开始了我的第一次行侠仗义。可是,来到大街上以后,我发现我犯了两个严重的错误。
首先,作为有着艺术之城称号的撒尔王国首都,崔斯特城城区中心即使是在夜晚,也是灯火通明的,街道上来往着忙于参加各种沙龙的贵族——难怪白天上街很难碰到贵族的身影,原来他们都在补眠。一身黑衣在这个不夜城中就好像一群白天鹅中的乌鸦一样显眼,不過这倒不是最大的问题,因为我灵巧的身法和迅捷的速度,足以让我象最高明的盗贼一样潜行在灯火照不到的黑暗中,某种程度上这也增加了行侠仗义的乐趣。
可是第二个问题就严重了,因为我根本就想对珍妮和马克隐瞒我的行动,导致我忘了打听哈克男爵的住所,没错,我迷路了。
不过不得不说我是幸运的,虽然崔斯特城里有无数的贵族,但是能象哈克男爵这么俗气的贵族倒也是独一无二的。不过当然不是我的嗅觉竟然发达到能嗅到俗气的味道,虽然我们有很多的形容词来形容俗气,但是不得不承认,俗气是比氧气,氮气等自然界中一切气体更稀薄,更微茫的一种气体,不过俗气倒是有个特性,使之能够被辨识——既是一切自认为不俗气的都会躲避俗气。
就像磁场虽然不可知觉不可触摸,但是只要有铁屑,就会清晰的现出原型,所以当我发现近乎有三分之二的贵族都不由自主的避开某个沙龙的时候,我就确定了哈克男爵的位置,很简单,不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