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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雨持续了整整三天才渐渐的停歇下来。空气中充满了潮湿的味道,随着太阳释放出的热力,升腾开来,让人浑身不舒服。吸饱了水分的草原,仿佛成了沼泽,一脚踩下去,湿濡的泥土,让我和马克不敢放马飞奔,怕折了马蹄,只好缓缓的策马前行。
如果说缓慢的速度还可以让人忍受的话——至少我们还是骑在马背上的——那干粮被吃完,则是我们不得不面对的问题了。
在草原上打猎,可远没有想象中的浪漫,事实上是困难重重的。再温顺的动物,面对生死关头都可以爆发出惊人的战斗力,更不要说是成群结队出现的了,这样一来,打地鼠就成了很好的选择,蒙塔草原的地鼠不但繁衍速度快,体型也不小,草原上出名的杀手狼群就是kao着地鼠生生不息的繁衍着。
不過打地鼠也不是那么容易的,地鼠天生胆子小,一有风吹草动,就会很快缩回地洞里去,对于一个不熟练的猎人来说,打地鼠实在算是一个高难度的任务。这一点从马克的表现就可以看出来。
每次马克拿着长剑试图接近地鼠的时候,都让地鼠再白刃加身之前迅速的溜走了。
看看时间已经快到正午了,我摘下挂在马上的弓箭,闭上眼睛,散发出自然之力,瞬间,四周的一切动态都被我无微不至的掌握住了,我感到草的每一次晃动,听见风掠过草叶时轻轻地低吟,搭上箭,轻轻一松,感觉着弓弦的余颤,在我的意识里,清晰的“看见”箭从一只肥硕的地鼠屁股射入,从它的口中穿出,将它钉在地上。
我一连发了三箭,每一箭都射中了一只地鼠。招呼马克将我收获的地鼠捡回来,找了一块还算干的地方,升起了一堆篝火,然后打发马克去找个地方把打到的地鼠去掉内脏洗剥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