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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振铎掏出记事本,翻开一页,说:「我向电话公司取得事发当天从海洋宾馆拨出的所有电话纪录,十一点开始,有五通电话从4号房拨出,五通都是拨到传呼台。我之后向传呼公司取得纪录,查明了那五个口讯,首两个都是通知机主林小姐在海洋宾馆4号房等你,第三和第四个是通知机主立即到海洋宾馆4号房,有要事商量,第五个是通知机主,如果他不在十分钟内到海洋宾馆4号房后果自负。最后一通口讯是在十二点三十五分留下。我向传呼公司查询机主登记资料,有趣的是登记者是林芳惠本人。换书之,这台传呼机是林芳惠申请给某人使用,显示两人并非一般朋友或客户关系,加上口讯内容,我相信对方有可能是林芳惠同事口中她的结婚物件——那便是你,TT。」
「投诉及内部调查科主管袁总警司插手干预了。」曹坤说:「他说这事情会大大打击皇家香港员警的声誉,为了不让警队蒙羞,必缀全力隐瞒事件,反正没有决定性的证据证明TT是凶手,加上死者已矣,谁杀的关系不大,护警队负上责任,也不会让死者复生。」
「乍看是巧合,但实质上是一次釜底抽薪、因为没有退路而做出的操作。」关振铎若无其事地说出沉重的话。「我问过速食店老板,亦向在医院留医的警员范士达求证,你在事发当天十二点四十分左右离开了一会,大约十分钟。范士达说那是上厕所和小休的安排,但我相信,你当时并不是『小休』。你利用那短促的时间空档,到海洋宾馆跟林芳惠见面。」
「但金伟廉竟然应承?」
「关警司,你也说『巧合』了,这种推论只是一种臆测,难以令人置信。」TT为自己辩白。
「阿铎,你也知道现在政治形势复杂啊,Campbell是英国人,八年后香港主权移交他便回英国老家,他不得不考意警队里的华人意见嘛:传闻今年一哥退休,接任的也是中国人,首名华人警务处长上场,英国人在香港警队的地位便愈来愈低了。」
「鉴证人员对枪战过程不清楚,这十数分钟的差异并不足以引起注意,而一般探员对血液变化程度并不敏锐,这便成为一个盲点。更重要的是,因为对手是杀人如麻的石本胜,没有人会猜想到,现场居然气巧合地」在枪战爆发前十五分钟发生另一宗谋杀事件。」
「就算如此,他这样做不正是破坏了警队的精神吗?」关振铎一副气急败坏的样子。
TT没有作声,关振铎就继续以平淡的语气说下去。
「他就是因为这样陷入两难啊。袁警司坚持宁愿作假也不可危害警队的金漆招牌,说这是『为了大义』,警队失去市民信任,得益的只会是那些黑帮古惑仔。」
「我到现场时距离枪战已有二十分钟左右,待调查人员完成基本的搜证后,我在现场走一圈时已是一众死者死亡后四十至五十分钟,当时我没察觉异样。」关振铎指着照片,说:「可是,当我看到这批照片时便发觉有问题。这两张照片是搜证人员在差不多的时间拍摄的,赵炳被AK打中,血花四溅,血液仍呈鲜红色;但林芳惠伤口流出的血液已有凝固现象。血液暴露在空气中,会随着时间凝固,颜色会愈来愈深,最后甚至会凝结成块,跟淡黄色的血清分开。按道理,林芳惠跟赵炳被杀的时间顶多只有一分钟之差,可是照片上血液凝固程度的差异,却有十至二十分钟。当然,时间愈久,分别就愈不明显,四十分钟前死亡和一个钟头前死亡所留下的血迹,几乎没有分别,那便是我在现场看不到漏洞的原因。」
「可是,我们利用虚构的事情来巩固市民的信任,这份信任还有意义吗?」关振铎紧皱眉头,用力握拳。
关振铎取出两张照片,放在面前的茶几上。那是在现场拍摄、4号房死者林芳惠和宾馆老板赵炳的尸体照片。
「没办法,嘉辉楼事件已让警队声誉下跌,上级们确是禁不起另一次冲击。」
「死者之中。」关振铎直视着TT双眼,「有人是在枪战『前』被杀的——你把那个人混进受害者里了。」
关振铎揉了揉太阳穴,闭嘴不语。良久,他开口道:「曹兄,你有没有在皇后像广场抬头看过立法局大楼?」
关振铎淡淡地说出这句话,令TT哑口无言,以复杂的表情盯着对方。
「有吧?」曹坤不知道关振铎突然说这个干什么。
「但为了掩饰谋杀便值得了。」
「你也知道立法局大楼以前是高等法院,一九七八年才停止法院用途,后来改为议会使用吧。」关振铎缓缓地说:「因为本来是法院,所以在门廊顶部有一个代表公义的泰美斯女神雕像。」
「慢、慢着!」』TT打断关振铎的话,说:「这一定有什么误会!如果真的是我告密,通知匪徒有危险,那之后完全说不通啊!我不可能是内应,因为三个贼人都是我枪杀的,如果说我是借此破坏高督察的行动,好让自己跟石本胜单打独斗抢功劳,那不是很无稽吗?试问哪一个正常人会冒这种险,以六发点三八子弹跟两把AK47对抗?就连我也觉得太疯狂吧!为了邀功不值得冒生命危险啊!」
「哦,我知道,那个拿着天秤和剑的蒙眼希腊女神像嘛。」
「这是昨天我向你们驻守的速食店的老板讨来的。」关振铎神情肃穆地说:「听老板说,如果有顾客以电话下单,或人太多的时候,他就会记下订单,用的就是这种常见的A7尺寸拍纸簿,这一直放在柜台附近。当我第一次看到那张纸时,我就想起茶餐厅服务生用来记点菜的拍纸簿,加上信件数量和吃了一口的饭盒等异样,我就知道该到哪儿找证物。这种拍纸簿的纸张是以书钉钉好,纸片撕下来时,会遗留小部分在拍纸簿的簿脊上,我已经找到跟字条顶部相符的那一页,只要交给鉴证科或法证部,我敢保证那是完美的吻合……」
「我每次经过立法局大楼,我都会抬头看看那女神像。种像双眼蒙布,是代表法律精神不偏不倚,对所有人都公正严明,天秤代表法院会公平地衡量罪责,剑则是象征无上的权力。我一直想,员警就是那把剑,为了消灭罪恶,员警必须拥有强大的力量;可是,我们不是天秤,判断罪责、刑罚是法院的责任。我可以用尽一切手段捉拿犯人,诱骗他们招供,但我所做的,只是把他们送上天秤上,让公义去衡量他们是否有罪。我们没有权力去决定什么是『大义』。」
那是一本A7尺寸、一半页数被撕掉的拍纸簿。
曹坤苦笑一下,说:「你说的我都明白,但目前形势比人强,袁警司一再坚持,又有何办法?」
关振铎掏出一个胶袋,TT见状笑容立即消失。
关振铎叹一口气。「曹兄,袁警司的理由是警队目前形象太差,承受不起另一宗丑闻吧?」
「重点不是数字。」关振铎指了指字条的上方。「是撕下来的痕迹。」因为影印时,司徒督察应关振铎要求,用一本黑色的记事簿盖住,所以字条的四边黑白分明。
「对。」
「你想说这是我的字迹吗?」TT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