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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不是女人的女孩子。
女孩子。
胆大的女孩子。
我是怎样的一个人呢?那里的人又都是怎么称呼我的呢?
肯定有很多人不能理解我吧?
我不要,我不要胜浩为了我去砸他的车、打折他的肋骨,也不要夕旎心里带着想要杀了他的想法活着。哪怕我现在再次与他抗衡,人们依然会选择站在他那边。有人靠他的生意赚钱,有人租住着他的房子,有人的工作都是他帮忙找的,有人一直在等着他的一句首肯,甚至有人即便与他没什么关系也会认为自己和他沾亲带故。人脉颇广的他喜欢与政治家、教育家、传达上帝旨意的人以及有钱人称兄道弟,人们当然愿意相信他是一个优秀成功的人,是一个理应受到认可的人。不管他做了什么勾当,人们都只会这么说:“成大事的男人偶尔犯个小错是在所难免的。”正是这些话助长了他的气焰,让他变成了一个做什么都不会有问题的人。
不懂我为什么在这件事上耗这么久,认为是我自己放弃了自己的人生。
我希望能有一个力气和块头儿都要比他大很多的怪物一般的人,不,就算不是人也无所谓,是野兽也没关系,总之我希望他也能遭到强奸。那样的话,我不需要他清楚自己犯了什么罪,不需要他家徒四壁,不需要他的家人遭遇不幸,更无所谓他的名誉会不会遭到损害,我只要他也经历一遍那样的事,然后这件事还得让所有人都知道。如果真的发生了这样的事,人们又会和他说些什么呢?也会质问他是不是很享受吗?人们会对他说如果他拼死反抗,这样的事就不会发生了吗?会斥责他一个成年男人胆子太大了、不知羞耻,认为成年男人哭着说的话千万不可全部相信吗?会认为成年男人喝酒就是有问题,是他自作多情吗?会感叹这件事已经传遍四面八方,他一个成年男人以后的人生算是彻底完了吗?会说他又不是处男,谁知道是他先勾引的人家还是人家勾引的他?会把他当加害者看待吗?
觉得这是下下狠心就可以忘记的事。
如果不可能的话——
认为一切原因归根到底都是我太软弱。
我希望那个人能够厌恶并憎恨他自己,程度要和我对自己的厌恶一样,必须像我这样对自己憎恨和自责,必须像我这样毁掉自己才行。不,我愿他对自己的厌恶和憎恨的程度能比我的更深,愿他能毫无辩解地承认过错,为自己感到羞耻。
甚至还会认为这是所有女孩子都会犯的错。
就算真的可以用法律制裁他,他也绝不会认为自己是加害者。相反,如果他受到惩罚,甚至会觉得自己才是受害者,反而会更加厚颜无耻。受到惩罚后,他就会全然忘记这件事,轻松地展翅高飞。我在2008年7月15日那天去了警察局,我需要确保自己的安全,因为他之前就暗示以后还会再来找我。我本以为报警了,至少警察也会把他关起来,哪怕只是一段时间。最后,这件事闹得尽人皆知,他再也无法靠近我了。可这难道是警察的功劳吗?并不是吧,是因为我选择了“自我毁灭”。警察只知道质疑我,劝我私了。而我背负了一身的非议,成了传闻中那个肮脏的女孩,不得不落荒而逃。可那个人呢?依然端坐在自己的位子上。即便如此,我依然不后悔。我的活路是我自己争取而来的,我为什么要后悔?如果我不对任何人说,那之后不知还要遭遇多少次那样的事。搞不好整个高中期间都得那样度过。如果真是那样,我早已成了他最忠实的奴隶。随着他罪行的堆积,我对自己的诅咒也会变本加厉。也许我的结局就会像警察说的那样,变成一个什么都做不了,只能把自己锁在房间里的疯子。肯定有不少人认为那才是我应该做的事。
这些真的是别人的想法吗?难道不是我脑袋里的臆想吗?其实一直都是我在蔑视我自己吧?好想停止这愚蠢的自我厌恶啊。我不能再停滞不前了,我也想跑起来。
这可以说是我第一次,冷静地、长时间地思考自己到底想要什么,并且直视钻进我脑袋里死活不肯出来的那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