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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队人马直逼崔延伯,来势汹汹,马上骑士的骑术之精绝,绝对是一流的,这队人马正是蔡风和骆非所率。高平义军的帅旗也随着这一队人马之后向崔延伯的立身之处赶来,与官兵的帅旗形成了一个鲜明的对比。
崔延伯吃了一惊,箭雨已纷纷射至,这些人不仅骑术精绝,箭术更绝。每一弓之力,竟可远达六百五十步开外,并造成了强大的杀伤力和破坏力。
崔延伯的护卫也以劲箭还击,但由于兵多人杂,阵脚已乱,而那些人的骑术又十分精绝,因此所造成的杀伤力有限。
“崔延伯——拿命来!”如惊雷般的暴喝之声滚过天际,在千军万马的嘶喊声中依然清晰可闻。
蔡风易容的面貌正是万俟丑奴,也只有这样才能使军心更稳、更团结,将士们才更有斗志。
崔延伯一眼就看到了化妆成万俟丑奴的蔡风,禁不住微微惊呼:“万俟丑奴!”在他才说出这句话时,万俟丑奴的帅旗几乎已经与他相靠,很快双方就短兵相接了。
蔡风挥动着斩马刀,如入无人之境,骆非领着另一支骑兵直杀向黄飞,经过多次交战,使他们已成了一对生死冤家。
崔延伯感受到蔡风那强大的气势,更胜过千军万马的肃杀和霸烈,两人虽然相隔百步之遥,但却让他感觉到近在咫尺,空间竟起不到半点限制的作用。那双深邃的眸子给崔延伯一种熟悉而又陌生的感觉。
突然之间,崔廷伯有些惊觉,相隔百步之遥,他为什么竟能够如此清楚地发现对方的眼神呢?
那当然不是他的视觉大增,而是蔡风的目光己越过了所有的障碍投向了他。
崔延伯竟然第一次想到了撤,这是第一次发自他内心的奇怪想法。其实,这场仗已经没有必要再继续下去了,很明显他已经败了。而且败得很惨,被这股伪降的骑兵打乱了阵脚,又因他自己将敌人估计得太低,这就使得这场仗官兵注定会一败涂地。
的确是一败涂地,虽然义军的兵力比官兵少,但义军以骑兵为主力,直袭横冲,使官兵的队伍变成一盘散沙,人心尽丧,斗志尽失,而官兵的铁骑分得太散,无法起到以锐攻锐的作用,反为步兵所限制。由于种种原因,注定崔延伯所领的这支队伍会输得很惨。
崔延伯极为不服气,但他并非是个不知道形势的傻子,眼下情形,他的士卒太过分散,已被截了几部分不说,更可虑的却是众兵士太过散谩,已经无丝毫斗志,再也无法聚集他们与高平义军对抗,反而兵败如山倒。
崔延伯想到撤的另一个原因,却是因为蔡风那凶猛的来势,越过空间给他制造的压力。
他不知道是否有能力与对手一拼,但此刻他肯定已失去了大部分的斗志,就算他能够胜过对手,可是他又怎能抵抗随之而来的疯狂攻击呢?所以崔延伯选择撤,在众亲卫的护卫之下,他飞速地向泾州城方向退去。
帅旗一扬带动全军,那些本来盲无头绪乱窜的官兵,全都向帅旗移动的方向靠拢,也全都转入了撤退的阵容之中。
“杀……杀……拿命来……崔延伯……”高喝之声,狂呼之声,喊杀之声,惨叫之声,使整个天地变得更为惨烈。
这一仗只杀得天昏地暗,满眼血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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