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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比之下,在通货膨胀期间建立起来的不成比例的巨大财富,往往来源于这样类型的企业,它们拥有价值持久的无形资产,对于有形资产的要求也较少。在这类企业里,以名义美元代表的盈利会向上跃升,而且,这些盈利可以用来收购其他的公司,扩大企业规模。这种现象在通信行业尤其明显。这类企业对于有形资产的要求较少,而它的特许权可以持续存在。商誉是不断给予的礼物。
换言之,不同的收购日期和收购价格,使得我们对于同一个资产的两部分,在账面上记录了不同的资产价值以及摊销费用。(再次重复一下免责声明:我们并没有更好的会计体系的建议。我们要解决的问题是令人难以置信的任意变更规则。)
但是,这种说法自然地只适用于真正的经济商誉。虚假的会计商誉——到处都存在——则完全不是这么回事。当头脑发热的管理层冲动地以愚蠢的价格购买了一家企业,人们就会看到之前描述的那些微妙的会计细节。因为,这些愚蠢的价格哪里也去不了,只能归到“商誉”账目。考虑到创建这个账目管理学科的匮乏,在这种情况下,商誉(Goodwill)被称为“毫无意义”(No-Will)更合适。无论使用什么样的名词,这种40年的惯例有目共睹,曾经冲动的“肾上腺素”被资本化,作为一项“资产”被保留在账面上,假装当初的并购很明智一样。
因此,在完成与蓝筹印花的合并之后,伯克希尔留下的禧诗糖果商誉由两部分构成:一是,1971年收购剩余的750万美元;二是,1983年的“购买”新创造出来的2840万美元。眼下,我们的摊销费用在未来28年中每年大约100万美元,在之后的12年中——2002到2013年——每年大约70万美元。
如果你们坚持认为商誉的会计处理是衡量经济现实的最好指标,我建议考虑一个问题。
“收购的”资产是蓝筹印花40%的股份(正如你们已知的一样,伯克希尔之前已经持有其60%的股份)。伯克希尔“支付”的金额超出我们收到的可确认5170万美元净资产值,这些被转入两个商誉:2840万美元转入禧诗糖果公司,2330万美元转入《水牛城晚报》公司。
假设一家公司,每股净资产为20美元,均为有形资产。再假设这家公司已经内生式建立了消费特许权,或者它很幸运,获得FCC(Feder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的许可,收购了一些重要的电视台。因此,它以有形资产获得丰厚回报,比方说,每股5美元,也就是ROE为25%。
1983年,伯克希尔在一次兼并中获得了蓝筹印花公司的其余股份,对此,会计上要求使用“购买法”(purchase accounting),而不是其他收购中使用的“权益合并法”(pooling)。在购买法方式下,我们支付给蓝筹印花公司股东的“公允价值”超出了该公司的净资产值。就像大多数上市公司使用自己的股票进行收购一样,这个公允价值按照股票的市值衡量。
有了这样的财务数据,它可能卖到100美元/股,或者更高。而且,它还很可能在以谈判方式进行的整体收购中,同样得到这样的高价。
到1980年,经过11年的摊销之后,1700万美元已经减少到1250万美元。同时,伯克希尔持有60%的蓝筹印花的股权,因此,也就持有60%的禧诗糖果公司的股权。这意味着伯克希尔的资产负债表上,反映了60%的禧诗糖果的商誉,大约相当于750万美元。
假设一位投资者以100美元/股的价格买入该股,实际上,其中的80美元是支付给了商誉(就像一个公司买下整个公司一样)。请问,这位投资者可以将2美元/股转嫁出去(80美元除以40年),以计算“真正”的每股盈利吗?如果是这样,请问,每股3美元的盈利可以让他重新思考一下购买价格吗?
让我们回到禧诗糖果的会计案例。蓝筹印花公司以超出有形资产1700万美元的价格收购禧诗糖果,这就要求建立一个同等金额的商誉账目,作为蓝筹印花资产负债表上的一项资产,在收购之后的40年里,每年从盈利中扣除425000美元,用于摊销这笔商誉资产。
我们认为,公司管理层和投资者同样都应该从两个方面看待有形资产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