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卖卡“被骗 (第2/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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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春当时就开始质疑对方,最后,对方给出的认定是,于春信息被泄露才导致被人利用。
然后仁札就很有耐心的教于春,让于春把平常用身份证时候的信息,要注明一下,并把“注明二次打印无效”这句话让于春重复了几次,还问于春有没有下载反诈骗APP。
于春说没有,仁札就还让于春下载了一个。
后来仁札在于春面前演了一部戏,通过和上级的语音聊天推出,于春涉嫌另一起案件,那个是一起216万的电信诈骗,并且给出了另外一个文件,然后于春当时整个人都被吓到了。
于是于春拼命想澄清自己,仁札那个时候一直强调,说这个案件非常的重大,要于春赶去北京市公安局做笔录。
于春回复说去不了,仁札就说,那只能在线上做笔录了。
然后,于春说可以在自己家附近的公安局做笔录,仁札就说是有地域管辖,由于确实是有这个说法,所以于春当时也没有怀疑。
接着仁札便让于春下载了两个软件,说这个是他们公安局内部使用的软件,最终视频转接到了软件的界面。
然后仁札就开始审于春,于春那时候有种急切的想澄清自己无罪的心理。
仁札就开始严肃审理,并且反复强调于春的罪行,于是于春想澄清自己的心理也就更严重了。
仁札说诈骗案涉及到了216万块钱的金额,用于转账的卡号是用于春的身份证办的银行卡办理的。
于春当时反复否认,于是仁札就提出要查一下于春的银行卡,看一下和诈骗犯之间有没有银行流水记录。
还反问于春,能不能到北京当面查流水记录?于春回复说不能,问怎么办?
对方说,他们可以帮于春查流水……
于春还说,要不把她自己的银行卡寄给公安局,然后仁札就严肃起来,并厉声喝道:“想查就查,你以为我们这里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