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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处的刘新才只是往这边望来一眼,也不问宋谨要吃什么,就轻车熟路开始备饭。
刘老板打开一包带着辣气的调料,思想一番,用小勺取出些,放进给宋谨准备的那只碗里。
刁氏一坐下,就赶忙把银钱递过去:“小宋,上次的事多谢你了,我还怕今个见不到人,不能当面再道一次谢。”
宋谨接过也没点数目,就那么随意的揣进衣襟,“不用道谢的,婶子,古语不是有云,君子当贵人贱己,先人而后己么。”
宋小哥讲话温温和和,但说出的话却和这身装扮实在不符。
花船上常来一些富户家的小公子,一开口也是满嘴的“之乎者也”文绉绉地,但那些才俊面上皆是浓郁的书卷气。
并非刁氏以貌取人,她只是没想到宋谨还是个肚子里有墨水的人。
但她一介妇道人家,并不太能听懂这话。
刁氏娘家也不富裕,没银子送她去私塾念书不说,还因家中小闺女病重需要银钱,早早就将她卖给了一个杀猪的。
往事不堪回首,刁氏从悲苦中转回神思,或许是出于好奇,便随口问了那么一句:“小宋,上次匆忙也没说上几句,你平日里是做什么营生的啊?”
“说出来怕婶子会害怕,还是算了。”
宋谨笑着给自己和对方各倒一杯热水,端起面前这杯,先喝了一口。
他的态度依旧温润,眼中不卑不亢,像是感觉不到旁人看他时的异样目光。
只是他越如此,刁氏就越想知道:“嗐,老婆子我连杀猪的都不怕,还能怕什么呢。”
宋谨诧然,随即弯着眼梢回应:“我是府衙抬尸体的。”
刁氏虽有了心理准备,但还是惊了一瞬,想到普通百姓一向对“抬尸人”敬而远之,将此职业视作猛虎恶鬼,倒是唏嘘着叹出一声:“真是难为你了。”
“还好,能好好地送人一程,也算是给自己积福报了。”
不知不觉坐了半晌,刘新才弄好的吃食也端上了桌,宋谨看着碗里那红红火火一片,不禁讶道:“刘哥,这是?”
“我把这扁食凉拌了下,你尝尝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