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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七世祖就买来装装逼。
这包包现在也就到了金锋的手上。
包包的质量肯定没得说,比起原先那个大了一号,里面还有很多的小包,很适合金锋使用。
这时候的金锋穿的是黑色的圆领T恤,黑色的短裤,脚下是一双浅白色的运动鞋。
背上左右两肩各自背着一个挎包,头上板寸头再顶着顶黑色的遮阳帽,陪着大墨镜,看起来就是一名普普通通的游客。
谁都不会想到,在这两个包包里面,装着的东西足以买下天都城的半条街。
脖子上挂着的是一块和田青玉大吊坠,左手腕间戴着的是一块白光灿烂的腕表,右手腕间戴着三枚黑白相间的珠子。
手里头还玩着一串普普通通黑不溜秋的手链。
光是这几件东西,就能买下一栋居民楼了。
十二点的阳光还不算太毒辣,喝了一碗不算正宗的酸梅汤,漫步在不大的林荫小胡同里边,看着周围坐在门口悠闲纳凉的老人,听着树上知鸟的叫声,胡同里的一切熟悉又陌生。
眺望远处高耸入云的大厦,再看看眼前的这一切,金宛如时空穿梭,现代和古老交织在一块,宁静祥和却又沧桑无限。
整整的百年时间,自己错过了太多精彩和心酸。
当年被蹂躏的老天都城,现如今已是国际大都会。
祖国,强大如斯!
老天都城的名胜古迹多不胜数,每一处都是典故和历史。
正因为这样,大多数的游客们是不会选择游览老天都城的胡同的。
迈步走在宁静的胡同,这里才有了一点老天都城的味道。金锋接连吃了不少的美食,却是有些感慨。
味道不再是以前的味道了,这是没法子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