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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没有法律,二没有合法的执行机构,此乃违背中山先生之训导。
我请求中央政府,先订法律,再设相关执行机构,继而封禁我的作品,本人毫无怨言……”
周赫煊写到这里笔锋一转,开始讨论以法治国的好处,以人治国的坏处,把问题上升到国家和民族的高度。而且每隔几句,都要提一下孙中山先生,反正把这尊大神搬出来,那些国党都找不出话来反驳。
第二天上午,《大公报》以头版头条的形式,将这篇《论法的精神》全文刊出,立即引起进步人士的热烈支持。
特别是上海地区,陈德征玩得太疯狂了,不讲道理的见人就怼。他此时主办着上海《国民日报》,经常自己写文章讨伐某人,然后让手下的党棍,甚至是出动流氓混混行凶,完全无视法律。
周赫煊这篇杂文一出,立即被各大报纸纷纷转载,开始批评上海党部的胡作非为。
然而,圣斗士毕竟是圣斗士。
你跟他讲道理,他跟你耍流氓。
隔日下午,凡是转载这篇杂文的上海报纸,全都收到上海党部的警告。紧接着,30多个流氓冲进《大公报》上海分社,不分青红皂白打砸一通,连张季鸾都受了轻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