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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圆二十里,无一兵一卒。”
“四哥做事,果然面面俱到。”
熊廷山拍了拍手,
客栈内,走出来一个身穿鱼皮的老者,老者手持鱼叉,脚掌奇大。
“山越族,孟奎,见过大楚摄政王。”
老者向摄政王见礼。
下一刻,
先前那位赶车的马车夫走了下来,站到了摄政王身前,拱手抱拳道:
“洪门阳,见过五殿下。”
“洪师傅赶车,我四哥当真是好大的排场呐。”
洪门阳,三品拳师,一手开山拳的功夫,曾威震江湖,后为朝廷招揽,入皇宫,为皇子武师。
熊廷山站起身,对洪门阳抱拳道:
“小五子,见过洪师傅。”
洪门阳抚须微笑,但目光,很快就落到了那个山越族老者身上。
而就在这时,
客栈内又走出来一个持刀的中年男子,男子国字脸,脸上没有一根毛发,比和尚都干净得多。
“吴俊青,见过大楚摄政王。”
站在远处的郑伯爷看向身边站着的陈大侠,问道:
“练刀的?”
陈大侠点点头,道:“天下刀宗分七家,吴俊青是断刀宗宗主。”
“听起来好中二啊。”郑伯爷评价道,不过,因为自己也是玩儿刀的,郑伯爷又继续道,“有多厉害?”
“世间百器,剑者为尊,但真正强大的持刀人,不见得会比剑客差。”
“所以……”
郑伯爷看向坐在边上的造剑师。
造剑师正坐在那里掏着耳朵,见郑凡投来目光,有些疑惑道:
“苏先生看我为何?”
嗯?
不该是你上去么?
“嗡!”
一声破空之音传来,一名身穿花裙的少女出现,少女手里抓着一把花,红艳艳的,现身后站在那里一边傻笑一边吃着花。
“这是谁?”郑凡问道。
陈大侠摇摇头,“不认识。”
“你不是混江湖的么?”
造剑师开口道;“惜念庄秦月月,喜食花,人血浸泡过的花。”
那应该和阿铭很有共同话题。
很快,
客栈内再度走出来一个男子,男子个头不高,但身材敦实,身着皮甲,手持双锤。
男子走到前头后,双锤撞击,
道:
“梧桐郡参将莫喜来,参见王上,吾王福康!”
郑凡再度看向造剑师,
这下,
该到你了吧?
谁知自后头林子里,走出来一持枪男子,很朴实的一个男子,无论是样貌还是气质,都没什么特殊的。
熊廷山却直接伸手指着那持枪男子道:“四哥,不是说附近无一兵一卒么?梁统领怎么在这里?”
持枪男子闻言,拱手道:
“好叫五殿下知道,罪人于上月当街打死独孤家一衙内,已被王上剥夺了官职。”
“这也可以?”熊廷山有些不服气。
梁岳点头道:“自是可以。”
“莫喜来,你看呢?”熊廷山问那个矮个。
莫喜来舔了舔嘴唇,道:“早听说梁家枪的威名,且世代承袭禁军枪术教头一职,殿下,我接下了!”
熊廷山这才点点头,不打算追究了,不过,还是默默地解开自己的袍子,露出了胸口的皮肤,喊道:
“四哥,弟弟我也想下场耍耍,我知道独孤家的那位先生也跟着你来了,让他过来对我,哈哈哈哈,整个江湖都想知道咱大楚的造剑师到底会不会打架,到底是不是浪得虚名,四哥你也应该想知道吧,今儿个,弟弟我就来给你揭个底。”
郑凡再度看向造剑师,
造剑师有些生气了,对郑凡道:“跟着起哄?”
“晚辈也想知道。”
“呵。”
摄政王那边没有喊造剑师出战,而是主动走向前,对上了自己的五弟,道:
“五弟,我们兄弟,很久没切磋过了。”
“哥,你知道么,小时候洪师傅教我们拳法时,每次和兄弟们比武切磋,弟弟我都不敢用全力,因为怕打痛了你们,让我母妃在宫里的生活变得更艰难。
哥,你是坐庙堂的人,就算你的品级高,但弟弟我可是在梧桐郡的水乡里厮杀出来的。”
摄政王摇摇头,道:
“无妨,这次,你不用留力了。”
这时,山越族老者开口道:“五殿下,四对人,怎么算输赢?”
熊廷山则道:“我和我四哥的,不算,大楚的皇位,不需要一个只会打架的武夫来坐。”
山越族老者闻言,似乎有些不满意,但最后还是点点头选择了认同。
郑伯爷见造剑师取出了两个葫芦,拔出塞子后,发现里头不是酒,而是果浆,也就是果汁,当即主动凑了过去,也坐在了地上。
造剑师没好气地白了郑凡一眼,将一个葫芦丢给了郑凡。
郑凡伸手接住,喝了一口,发现味道还真不错,和果汁不一样,不是很甜也不酸,但喝了一口马上想喝第二口。
“这是什么?”郑凡问道。
“好喝不?”
“好喝。”
“好喝就行了,问那么多干嘛,下次还想喝的话,一首词换一壶。”
“那成。”抄的诗词,郑伯爷还真不心疼,等回去后找瞎子,默写个《唐诗三百首》出来也不是问题。
“但署名得是我的。”
“这……”
造剑师喝了一口自己的葫芦,小声道:
“当初就是这么和虞化平换的,不过不是用的这葫芦,用的是剑。”
江湖传言,因为造剑师将亲手锻造的龙渊送给了剑圣,所以剑圣为了还以人情才帮其吹捧扬名。
郑伯爷指了指前面,道:“这是要比武么?”
“这么明显了,苏先生还用得着问么?”
“不,晚辈只是觉得,觉得这样似乎有些过于儿戏了。”
“哦?在苏先生看来,双方加起来数十万大军打个两年才分出胜负,这就庄重了?”
“晚辈不是这个意思。”
“差不离就是这个意思吧,都是楚国皇子,何必闹得太僵呢。
你瞅着,那个山越族老头,代表的是梧桐郡山越族的态度,断刀宗是梧桐郡本土名门大派,吴俊青所代表的,就是梧桐郡本土的态度;莫喜来,出身梧桐郡郡兵,他代表的,就是梧桐郡十万郡兵的态度。
梧桐郡的三大势力,都在场了,这一场,输赢之后,都能算是心服口服,无论什么结果,都可以捏着鼻子认了。
岂不是比数十万大军对垒杀得天昏地暗血流成河要好得多?”
“确实。”
“呵。”
……
洪门阳抱拳,道:“请!”
山越族老者点头,后退半步,扬起鱼叉,喝道:“来!”
旁侧,
秦月月又将几片花瓣塞入嘴里,一边咀嚼一边问道:“听说你们练刀的人,身上的肉都是臭的,那血,也是臭得喽?”
吴俊青抽出刀,
道:
“姑娘可以来尝尝。”
百器,剑为尊,瞧不起刀客,算是江湖里不成文的鄙视链。
所以,几乎每个刀客走在路上看见剑客从自己身边过去时,先会用不屑的目光目送他们过去,再对着他们的背影,吐一口唾沫。
郑伯爷也是用刀的,所以对那位叫秦月月的很不爽。
问题是,秦月月也不是用剑的!
惜念庄,看似是一个江湖门派,实则是凤巢的一个部门,里面会关押着一些身份敏感的囚徒,用刑审问。
秦月月喜欢吃用人血泡过的花瓣,也是因为在那里不缺血液这一原材料,这就像是阿铭一直盼着打仗一样,因为打仗时他就不缺新鲜血源了,还能在战后挑挑拣拣。
梁岳长枪一横,莫喜来双锤一举,二人都是军旅出身,没什么江湖习气,直接上来就是干。
所以,
接下来,
郑伯爷和造剑师并排坐在那里,观看着三对强者的交锋。
洪门阳拳风刚硬,所释放出的拳罡能够压制住老者的精铁鱼叉,从一开始,他就占据了上风,老者只能招架。
另一边,秦月月所用的兵器是狼皮鞭,舞动起来,飞沙走石,自成格局,吴俊青只能在外围不断游弋,寻找机会。
而梁岳和莫喜来这边,就有些一边倒了,莫喜来被打得已经丢了一只大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