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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运输。是分批次先把货发到刘嫚这里,再由刘嫚负责卖出去,还是刘嫚把订单传到他们公司,由他们从香港把货发到买家手里;
第三,提货价。以12磅的Cats’Garden猫粮为例,在香港的零售价为690港币,普通香港商家从西士兰公司进货的成本价位570港币,刘嫚先前在电话里说过愿意提高10%的提货价,也就是627港币,黄士霆却要求提高到15%,接近于665港币。这一点,黄士霆明确表示不能还价不能谈,因为,公司其他高管认为,这15%就是他们公司大陆网络独家代理权的价值,等于说是刘嫚花钱买来的代理权。低于这个价,其他高管绝对不会同意。
相当于刘嫚最后只有35港币的利润空间,何况,还有关税的问题。
既然黄士霆把关税问题抛出来,还放在第一条,明摆着,是要求刘嫚自己支付这笔费用,如果再加上关税,刘嫚从西士兰公司拿货的成本价恨不得比香港本土的零售价还高。
第四,货款。是先发货,还是先打款?打款频率是按周还是按月?打款日期又订在哪一天?
黄士霆知道自己的要求很苛刻,他退让一步道,“不管你最终选择哪一种物流方式,前三个月,猫粮的运输快递费用暂时由我们公司来承担。”
刘嫚脑子一直在转,思索应当怎么谈判。
喻湛没有发表任何意见,这是刘嫚的事业,他不想干扰她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