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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9年前后,美国不得不考虑这样一个现实:中国大片国土已沦陷于日军之手,大量美国侨民已在动荡期间撤离回国,在华领事裁判权究竟有无实际意义?
中国虽为同盟国之一,但未能受到平等待遇。美国惟望中国无条件追随,英国对中国的轻蔑与妒忌,兼而有之。
1942年夏,太平洋战场上的形势发生了对盟国有利的变化。中国作为同盟国成员,废除不平等条约本应该是顺理成章之事,但英美就是拖着不办。清先生便让夫人于1942年4月23日在《纽约时报》发表《如是我观》一文:“连日本政府也提出大东亚建设的构想,以东亚各民族的解放者身份自居,鼓吹废除在东亚的殖民统治,亲爱的英、美盟国当局,你们真想让汪伪政权跑在盟国前面吗?”
在国民政府的一再要求下,美、英政府不得不宣布放弃顽固立场。美国政府于1942年10月9日发表声明:“美国政府准备立时与中国政府谈判,缔结一个规定美国政府立时放弃在华治外法权及解决有关国际问题之条约。”
然而,当谈判一开始,清先生就发现问题并不那么简单。除了美国要求租界取消后,中国不得取消或以任何理由追究美国人在中国领土内现有不动产的权利外,主要还是英国关于香港的地位问题。
英国大使薛穆知道这个废约不过是“过场戏”,没想到国民政府竟然较真,要收回香港。于是薛穆请示英国当时的首相丘吉尔。
丘吉尔于1942年11月10日在伦敦市政厅发表的演讲,蛮横地宣称“凡属大英帝国者,本人必须保守之……废除英国在华特权,并不包括将香港交还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