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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出版总署在临近新春的最后几天先后在权威报纸上转载刊登了两篇署名文章。
这两篇文章都是由《小说家》杂志首先刊登出来,而后被各刊物转载。
其中一篇名为《2005年中国出版数字大全》,统计了国内所有的文学作品出版和销售情况。
其中有一块是统计中国2005年文学作品在国外出版的情况。
翻译出版的总数字为400多种,其中绝大部分是中国古代文学作品以及70后的新生代作家的著作,这些作品一方面被西方国家的研究机构用于研究中国的文化和历史,一方面则是新生代的作品,由于接近西方的文化元素和读者习惯而备受推崇。
如果仅从数据上来看。
比之往年无疑是一个进步。
但是还有另外一篇文章紧随其后:《中国作品的海外之路究竟何去何从》?
这是一个十分庞大的命题,也是一个容易引起轰动的命题。
新闻总署之所以转载这样一篇文章,就是由于其中的一些观点引发深思。
甚至引发了一些争论。
下面是某个新闻发言人在接受《小说家》采访的时候说的一段话,当时对方的问题是这样的:您认为目前中国的文学作品发展趋势应该是朝着通俗文学继续发展,还是大力鼓舞市场文学?
在思虑了片刻后,新闻发言人这样说道:
“当前国内文化发展潮流很汹涌,比之以前已经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去年我国出版作品的总数达到了几十万种,这在全世界范围都是一个不小的数字,但是如果去细看的话就知道出版的机构并不合理。
至于究竟是以哪种文学作品为主,其实没有一个定论,文学作品一不能失去其艺术性,文学性,其次,如果具备商业性那自然更好。
你像美国人写的书,像英国人写的,最近我听很多人告诉我,英国有个女作家叫罗琳,写了一本叫做《哈利波特》的书,将的是一个英国男孩子骑着扫把在天上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