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四章 母亲(三十四) (第2/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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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首先由老干部局郑副局长汇报调查情况,城建局局长发了言,认为应向法院起诉。经贸局局长也同意由法院受理、宣判的方案。国营石材厂赫然厂长表示:“我见了起诉就马上答辩,认输呗。”
参加会议的人员都很同情王淑祥的遭遇,各单位表示在调查中要按实际情况出证,给予支持。希望法院根据快办的要求,尽快受理,快查清、快判决。
沙副县长最后归纳了三条意见:
1、王淑祥的住房被石材厂给申无限办手续领了产权证,侵犯了王淑祥购房的合法权益。县里已开过次县长办公会,至今好几年仍未得到彻底解决,主要责任由食品罐头厂,也就是现在的国营石材厂担负。
、由老干部局向王淑祥讲清楚,由王淑祥起诉,告石材厂厂长,老娘子不同意的话,可做工作,争取快起诉。
、要求县人民法院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尽快受理、尽快调查、尽快审理、尽快结案。调查时,涉及的单位尽快出手续。要依法办案,抵制不良现象。不管其手段如何,要依侵权事实,尽快审判,尽快判决结案。
听了郑副局长的话,王淑祥心情非常复杂。她被县领导的负责而感动,因自己的事情给领导找麻烦而难为情,又为即将要走的法律程序而担心:“我告的话,怕上当。若被申无限钻了空子,反面给他开绿灯了?”
郑副局长要她放心:“您要相信法律。法庭调查会找出依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