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四章 母亲(三十四) (第3/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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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淑祥叹了口气:“唉!在无可奈何的情况下,就告告看吧。”
郑局长安慰她:“别叹气,有理又合法是不可能输的。”
这一夜,王淑祥彻夜未眠。她想不通:受党教育这么多年,她遵守党纪国法,服从领导,按政策条例办事。几十年的工作中严格按照会议决定办事,按文件条条落实,时刻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她一贯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经常用“毫不利己专门利人”对照自己,用雷锋的无私奉献精神衡量自己,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约束自己,她无论如何也想不明白:自己如今怎么就沦落到了这一步呢?被侵犯了优先购买权的违法事实再清楚不过,县长办公会开了几次,政府也下了几份文件,领导又一再批示,可为什么都不管用呢?
无论王淑祥如何想不通,她仍然要求自己按领导意见和会议精神去做。特别是有两句话一直回响在耳边:“他们要拖下去,说拖长了就成申无限的了……”“王淑祥不告就这样了。”事情已经到了这份上,难道还有别的路可走吗?王淑祥长长地叹了口气。
1998年5月9日,从未接触过法律知识的王淑祥找律师咨询有关事项,一遍遍誊写起诉书。
6月1日早上九点,王淑祥将诉状递交禾县人民法院:
起诉状
原告:王淑祥
被告:禾县国营石材厂。法定代表人:赫然厂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