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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身体显然太差了,若是这样干下去,指不定得埋骨在自家的野地里,李瑾琢磨着,自己得找个营生。他力气不行,当壮劳力肯定不行,可不还有秀才的身份在这儿摆着么,以往那些难以考中的秀才们,不都喜欢教学生么?
他想了想自家那堆在墙角的书,顿时兴致来了,前世他的功课就是门门学分为a,在国内求学时也是佼佼者,虽然拿锄头他不在行,可是记东西他是能手啊,不敢自称过目不忘,但看过去的书,鲜少能逃出他这颗脑袋的。
曾经老爸开玩笑让他去做金融控股师,铁定操盘,盘盘必赢,就凭这入眼即入脑的本领,可惜他不喜欢,因为他讨厌死记硬背的东西。
但是这个架空的古代,虽然朝代并不存在,可也有孔孟之道,庄子春秋,那可全需要记下来,如此说来倒是省事了很多。
李瑾打定主意,便抓紧了时间插秧苗,天彻底黑下来,就要防狼了,他按了按身边的破旧蓑衣,决定过会完事后,支起蓑衣上树睡一宿。
直干到半夜,李瑾打老远地便听到狼群的嘶吼,顿时腿肚子都打哆嗦,赶紧收拾了,哧溜上了树,瞪大了眼一刻不敢放松地盯着。
不知不觉睡了过去,待彻底醒来时,是被自己的一个喷嚏给惊醒的,这个喷嚏打得李瑾胸口碎裂般地疼,仿佛断开的两块骨头,彼此不相让,又相抵消着,尖锐的地方相互磨砺着,这下子连树都不敢下了,他望了眼不远处被踢翻的竹筐,地上踩着几排狼的脚印,心中暗暗吁了一声,多亏狼是食肉动物啊,否则他这点口粮就要被叼走了。
其实狼群倒真没看上李瑾竹筐中的那点秧苗,倒是鼻子尖锐,一下子闻到了人的气味,一共五头狼,围着李瑾攀着的那颗树来回转了半个多时辰,倒是用尽了方法,就是没能够着美味,这才无可奈何地离开了。
李瑾拍拍身上的枯叶,将秧苗都插满地,把剩下的留作伴菜,又往山上跑了一圈,挖了一些生了种子的老掉的野菜,这才抱着不断咕咕叫的肚子慢吞吞地往家走。
到了家,院子中扬起奶香味,李瑾捂了捂肚子,暗暗骂一句没出息,李朗正在将一块比纸还薄的面皮丢进锅里,下面炉子中的干草正燃得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