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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只是个刚来到这个世界的寻常人,或许留在金水是最好的选子,而是前世所不曾拥有过的那种无人束缚的、自由快意的人生。
现在肯定谈不上“无人束缚”,但要是长久地留在某处,牵绊只会越来越多。
曾剑秋点点头:“人间飘零客,嘿,我猜你从前一定过得不如意。这样倒也好,你这性情留在某处,只怕会无意给人带来祸患。”
他又想了想,把手腕一翻,掌心露出那柄光闪闪、仿佛钢铁一般的小剑:“这个你拿去吧。你这身皮一时间也修不了真仙体道篇,也就炼不了剑,先用我的这柄。”
“嗯?”
“之前不教你是我还信不过你。现如今你学都已经学了,难道还要看你就这么空着手来来去去么?一个不小心被人捉了,害了,或者逼问了,既堕了我太一剑侠的名头,又可能把功法传了出去。如今我体内这精气是用一时少一时,补已跟不上漏了,这剑就送给你了吧。你虽说没有拜入太一道,但既然是算是然山宗主,又学了飞剑术,千百年前同是一家……我也就把你给当成个剑侠吧。剑侠之间守望相助的事,往后你还会遇到的。”
李无相只稍一犹豫,把剑拾起:“好,那我收着了。”
曾剑秋又捋了捋胳膊上那只鸟的羽毛:“唉,这些年我是少见像你和这小姑娘这样的了。咱们现在虽说是两不相欠了,但我还承了她的情,也不想瞧见她在你走之后哭哭啼啼的,我给你们炼只鸟吧。”
接下来的三天李无相就在练剑。飞剑化仙篇的前期需要剑线,李无相的剑线倒是现成的。他也不是把剑放在手腕上,而是藏在身体里。金缠子原本就像是一件衣服,前面是对开的,李无相的飞剑就用白须裹在胸腔中。
等他用剑时,就不需要像曾剑秋那样甩手腕——小剑从胸腹之间猛地射出,再由白须牵扯舞动,更加隐蔽灵活。只是他这白须即便用体内存有的那些香火愿力催了又催,一根也最多只能延伸出六尺长短,且并不像曾剑秋的剑线那样极为锋利坚韧,也就没法儿像他那样,看起来仿佛真的是杀人于无形的飞剑了。
到第三天傍晚时,李无相还在自己屋内练习他的飞剑,忽然听见院中薛宝瓶惊喜地叫了一声,然后就是唤他:“……李无相,你快出来看!”
他跳下床走到院子里,瞧见的是这三天来一直被曾剑秋藏在屋中养着的那只红嘴乌鸦,正蹲在薛宝瓶的肩头。三天前的时候这鸟儿看着还只是扁毛畜牲,可现在一双眼睛极为灵动,几乎是随着薛宝瓶的动作在看人了——她看向自己时,这鸟就也微微歪头盯着自己,仿佛在认真思考。
薛宝瓶像得了新玩具的小女孩,兴奋得鼻尖都微微冒出汗水来,侧脸对这鸟儿说:“红哥儿,给我!”
这鸟就歪头在自己的翅下一啄,啄来一枚黑羽。薛宝瓶伸手接了,又说:“红哥儿,还要!”
鸟又啄了一枚。薛宝瓶再说:“红哥儿,还要!”
鸟就又啄了一枚,然后蹲在她肩上张开嘴、撑开翅膀,嘎嘎乱叫一气,薛宝瓶赶紧偏过头闭上眼睛:“好好,我不要了,我不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