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流与社会文化 (第4/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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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还没有能力正确度量不同文化在最优体验上能提供多少帮助。1976年一项大规模的盖洛普民意调查显示,北美洲的人有40%认为他们“非常幸福”,欧洲人是20%,非洲人是18%,远东的受访者却只有7%。另一项调查却显示,美国公民对个人幸福的评价跟古巴人和埃及人相去不远,但古巴的人均国民收入不到美国的1/5,埃及更连1/10都不到。联邦德国人和尼日利亚人的幸福程度相同,但人均国民收入却相差15倍。到目前为止,这些矛盾只证明我们用来衡量最优体验的工具还相当原始,但差异的存在似乎是千真万确的。
如果我们肯定最优体验是每个人的最终目标,每个社会体系都可以对精神熵加以评估;衡量失序现象时,凭借的不是其他信念体系的理想秩序,而是根据社会成员自行确定的目标。首先,我们可以说,一个社会比另一个社会“好”,因为有较多的社会成员能拥有与他们的目标相契合的体验;其次,则强调这些体验应该尽可能帮助更多人培养更复杂的技巧,使他们实现自我的成长。
尽管结果有所出入,但所有大规模调查都显示,一国人民生活越富裕,教育水准越高,政治越稳定,幸福度与人生满意度也越高。英国、澳大利亚、新西兰、荷兰算是最幸福的国家,美国虽有高离婚率、酗酒、犯罪、吸毒等问题,落后也不是太多。就美国人花在追寻乐趣的大量时间与资源而言,这样的结果并不意外。一般美国人每周只工作20个小时(还有10个小时在办公室做与工作无关的事,诸如做白日梦或与同事闲聊等)。他们花较少的时间(每周约20个小时)从事休闲活动:7个小时看电视,3个小时阅读,两个小时从事慢跑、弹奏乐器、打保龄球等较积极的活动,7个小时用于社交、参加宴会、看电影、招待亲友等。每周还剩下50~60个清醒的小时,用于维持性质的活动,像进食、通勤、采购、烹饪、清洗、修理物品等,或从事无特定目标的活动,像瞪着窗口发呆等。
然而,西方民族的优越自信已成为过去。如果一名阿拉伯青年驾驶一辆满载炸药的卡车,撞向一所大使馆,把自己炸得粉身碎骨,我们可能无法苟同他的做法,但是我们不会再自命道德上比他优越,对于他相信天国会为奋不顾身的战士保留特别席位的信念,不再嗤之以鼻。我们逐渐认清,我们的道德观只适用于自己的文化。在此信念下,不能用一套价值标准去评判另一套价值标准。由于任何跨文化的价值评判,都必然迫使所评判的文化暴露于另一套全然陌生的价值标准之下,因此根本无从比较。
闲暇不等于乐趣
最近几代社会科学家已渐渐不再愿意对各种文化进行价值评判。凡不完全基于事实的比较,都有失之公允的危险;而认为任何一种文化的措施、信念或制度优于他种文化,也显有不妥。19世纪的工业文明,自以为在各方面都比科技较落后的文化优越,处处表现得盛气凌人,20世纪初的人类学家对此种民族优越感进行反思,于是提出了这套“文化相对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