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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说,这是沉稳之策,也是肺腑之言。实际上刘一儒是张居正的儿女亲家,而且为官清正,为人淡泊。张居正被清算时,亲朋好友中只有他没人追究。张家败落后,他又将儿媳妇带来的嫁妆统统还回去,作为资助。因此,这位谦谦君子若非觉得很有必要,不会对张居正说这些话。<sup><a id="noteref_23" href="#footnote_23">[23]</a></sup>
以上四条措施,没有一项不是必需的,也没有一项不得罪人。因此刘一儒便善意地提醒,在改革初见成效之后应该适当调整执行力度。他说,政严则苛,法密则扰,操之过急必定人情不堪。高明的执政者不能只看治理的功效,更要看本体,而天下大治之本,在于举国上下的元气浑厚。
可惜,张居正听不进去。
这当然是对改革的肯定,话说得也很到位。严迟限之罚就是考成法,申考宪之条则是对官员们的定期考查。立省成之典即精简机构,淘汰冗员;复久任之规,则是规定知县和知州必须任满六年才能升迁,以保证地方官尽职尽责。
其实,锐意改革虽然没错,锐意过头却并不好,某些人也没必要得罪。张居正却不管不顾,我行我素。他特别痛恨言官和御史,一言不合便重拳出击,不计后果。更糟糕的是竟然不把其他内阁成员当作同僚,而看作下属。次辅张四维便在他那里受够了窝囊气,岂能不怀恨在心伺机报复?
其实早在万历八年,他身边的人就已有警觉,刑部侍郎刘一儒还写了封信来提醒。刘一儒说,自明公辅政,立省成之典,复久任之规,申考宪之条,严迟限之罚。故大小臣工无不诚惶诚恐,奉公守职,治功既精明矣!<sup><a id="noteref_22" href="#footnote_22">[22]</a></sup>
后来清算张居正,指挥官便是张四维。<sup><a id="noteref_24" href="#footnote_24">[24]</a></sup>
与此同时,张居正的路也走到了头。
张居正对自己的处境当然不会毫无感觉,他甚至写信给徐阶和李春芳,感叹自己执政九年获罪甚多,只怕连脑袋都保不住。因此他惶惶不安地问徐阶:吾师何以教之?又万般无奈地问李春芳:翁素怜我,何以策之?<sup><a id="noteref_25" href="#footnote_25">[25]</a></sup>
看来,改革先政治后经济,是对的。
可惜,两位前首辅都是惊弓之鸟,并无良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