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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站,或者到36号和44号高速交叉口也行。”
“你去哪儿?”她问我。
“正好顺路。”她下车走到车后面,打开后备箱。她40岁左右,金色鬈发,脸有点肿,满是痘印。她穿的是短裤和灰色吊带上衣,但那吊带好似从拖把上扯下来的布条。另外她还戴着一对蝴蝶形金耳环。“你背这么大个包,挺厉害啊!”她边说边笑,声音有些沙哑刺耳。
重新上路的时候,酒精让我有点眩晕。我嚼了两片口香糖,脑子清醒了一点儿。看到有车经过的时候,就又做手势拦车。几分钟之后,一辆显旧的白色福特翼虎停了下来。司机是个女的,旁边坐了一个男人,后面坐着另一个男人和一条狗。
“谢谢,谢谢!”我边说边擦汗,和她一起把我的“怪兽”塞进后备箱里。我爬进汽车,跟狗和那个男人坐在一起。这是条哈士奇,蓝色的眼睛,外形很漂亮,乖乖地坐在后座前面的地板上。男人很瘦削,和那个女人大约同龄,黑发编成了小辫儿。他穿着一件黑色皮马甲,但是里面没穿T恤。头上包着像自行车运动帽那样的红色大花帕。
我就着香肠,把剩下的啤酒喝了个精光,然后又一块块地把牛奶硬糖吃了。但是,饥饿感,这种一直挥之不去的感觉促使我打起了烘豆的主意。我用瑞士军刀一点点地把它撬开,但是懒得伸手去包里找勺子,就用刀子挑着吃了起来——还真是流浪者的吃法。
“嗨。”我低声打招呼的同时,四处找安全带,发现安全带夹在座位中间,抽不出来。我无意间瞟到他的文身:一只胳膊上文的是流星锤;另一只胳膊上则是一个裸女上半身,头后仰,表情不知痛苦还是享受;黝黑的胸部文的则是一个不知道什么意思的拉丁词。我最终放弃系安全带,哈士奇靠过来,贪婪地舔着我的膝盖。它的舌头软软的,给我一种很奇怪的冰凉的感觉。
喝完啤酒,我又打起塑料袋里面东西的主意。我把里面的东西都拿出来,摆在面前的空地上:一包口香糖;三条单独包的湿毛巾;一个纸包,里面有两片阿司匹林;六块牛奶硬糖,包着金色的透明糖纸;一盒火柴,盒上写着“感谢斯坦贝克制药公司”;真空塑料包装的Slim Jim牌香肠;仿玻璃圆柱形烟盒,里面还有一支烟;一个一次性剃须刀;一罐烘豆,罐子不高,但很粗。
“这条狗他妈的看女人的眼光还挺高,”我身边的男人突然开腔,然后又补充一句,“它叫史蒂维·雷。”哈士奇突然停了下来,闭上了嘴,抬起头用水汪汪的眼睛幽幽地看着我,就好像知道有人正在介绍自己,想要表示礼貌一样。“我叫斯拜德,你已经跟露易丝打过招呼了,你也可以叫她露露。”
我重新背起包,缓慢地穿过杂草丛,沿着斜坡下到排水渠,又沿着斜坡爬上来,走进森林里。有时候,我觉得森林就像我的家,是个让我觉得很自在的世界,而原先那个有道路、城镇、乡村的世界却感觉变得陌生起来。我一直走,直到找到一块绝佳的阴凉地儿。我席地而坐,打开啤酒。实际上,我不喜欢喝啤酒。这罐百威是我喝完的第一罐啤酒,但是仍然口感很好。我猜想,这啤酒尝起来应该像喜欢喝的人才会有的感觉:清爽甘洌,味道够正!
“嗨!”露露透过后视镜跟我眼神对接了一下,热情地打了声招呼。
我在原地站了一会儿,即使有车经过我的时候,我也没伸手拦车。在这广袤世界里,我觉得自己无比孤独。阳光很毒,像抽打在我身上一样。我甚至能看到阳光穿过我的帽子。我心里猜想斯泰茜和特里娜在哪儿。她们俩现在应该在这儿以东12英里的地方,在下一个高速公路的交叉路口,向北然后再向西就到了老站,我们又可以再踏上太平洋屋脊步道了。我们约定好在交叉路口见面。但是现在我隐隐地后悔最开始的时候让她俩先走。这时一辆车经过,我又竖起大拇指,准备拦车。但是车子没停,我这才意识到,我手里拿着一罐啤酒呢。这给人的印象不太好。我觉得自己脑子一阵发热,便把啤酒按在额前。啤酒很凉,我突然想一饮而尽。为什么不喝呢?反正放在包里也会变热。
“这边坐的是我弟弟,戴维。”斯拜德边说边指了指坐在副驾驶座上的那个人。
“也祝你顺利……找到流浪者。”我挥着手,看车子渐行渐远。
“嗨。”我跟他打招呼。
“那就祝你旅行顺利。”他边说边上了车。
“你呢?叫什么名字?”戴维转过身来问我。
“对。”我附和地点点头。
“啊,不好意思,我叫谢莉尔。”我笑着回答,但是心里有点打鼓,不知道该不该搭这辆车。但是开弓没有回头箭,汽车已经发动了,热风钻进车里面,吹着我的头发。我逗着史蒂维,用眼角的余光去瞄斯拜德。“谢谢你们愿意让我搭车。”为了掩饰我的不安,我得说说话。
“不过你应该没事儿的,我不担心。很有可能他们不会招惹你,尤其当你有枪的时候。”
“哎,姐妹儿,这不算啥。”斯拜德说话的时候,我注意到他的中指上戴着一枚方形绿松石戒指,“我们都有徒步旅行的经历,知道是什么感觉。上周我也徒步旅行了,他妈的要是没人载我一程的话我就回不来了。所以我看到你的时候就叫露露停车。他妈的这就叫因缘,知道吧?”
“哦,我想我没事儿的,最起码到现在还是好好儿的。”我大声笑了出来,但胃部还是抽搐了一小下。沿太平洋屋脊步道徒步旅行的前几周,我就在脑海中幻想自己一路上会碰到的熊、蛇、狮子,还有陌生人,所以没什么好怕的,但唯独没想到会有浑身是毛的野人!
“是啊。”我边说边把头发拢到耳后边。太久没洗,头发粗糙干燥得像秸秆。
“对啊,就是大脚野人啊,你不知道吗?不骗你,从这一路向北到州境,进入俄勒冈州,你就到那个地方了。世界上大多数发现野人的报道都来自那里。”他转身看着路边的大树,就好像担心上面会突然冒出个什么东西袭击我们似的,“很多人都相信这是真的。而很多流浪人士,我的意思是,在外面游荡的人,他们都知道。我一直能从他们那里听到关于大脚野人的故事。”
“你干吗要出来旅行啊?”露露抛给我这个问题,我便把事情的来龙去脉讲了一下,从为什么选择这条线路,路上碰上了前所未有的积雪,到我一路上怎么搭车去老站。虽然说不上感兴趣,但他们都很礼貌地抽着香烟听我絮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