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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尼迪草原见。”说完,他转身继续上路了。
“我在步道的登记簿上看到你的名字了,”看到我面露疑惑,对方向我解释道,“我这几天都在你后面走呢。”没过多久,我就适应了这种在野外自来熟式的寒暄方式。整个夏天,那本登记簿一直都扮演着旅行者们的通信录的角色。“我叫格雷格。”说完,他跟我握了握手,然后指指我的背包,“你怎么能扛起那么重的东西啊?”
“肯尼迪草原见。”我在他身后喊道,心里仿佛明朗了些许。
“是啊。”我用颤抖的声音回答他,既惊奇于眼前这个活生生的人,也诧异于从他口中听到我的名字。
“我们一起计划一下怎么对付这雪。”话音落下,格雷格就从我的视线中消失了。
“你好!”他微笑着和我打招呼,“你就是谢莉尔·斯特雷德吧。”
格雷格走后,我带着崭新的抱负,在热浪滚滚中重新上路。有了格雷格的信任,我再也没有考虑过半途而废。我一边前进,一边仔细回忆着现在正躺在装备补给箱里的冰镐。这把理应属于我的冰镐有两英尺长,一头是镐尖,一头安有一把可顺时针旋转的短小锋利的铲头;黑色的镐柄,银色的镐身,看起来凶光闪闪。我把这把冰镐从店里买下来,带回家,装进一只标有“肯尼迪草原”的箱子里,一厢情愿地以为等到了肯尼迪草原,我铁定已经鬼使神差地修炼成了一名登山高手,因此使用这把冰镐也就不在话下了。
正准备出发时,南边传来一阵响动。我转过身,看到一个背着背包、满脸胡须的男人沿着步道向我走来。每走一步,他的登山杖都会捣在沙土路上,发出刺耳的咔咔声。
但现在,步道让我看到了自己的渺小,让我多少有了些自知之明。我没有受过冰镐使用训练,说不定不但没法用它来防止自己从山坡上滑下来,还可能会伤到自己。那天,我趁着在路旁休息的时间翻阅了一下旅行手册,想找找有没有冰镐的使用方法,但却一无所获。然而,有关在积雪的地面上徒步旅行的章节里提到,靴底冰爪和冰镐都是不可或缺的装备,对指南针的熟练运用、对雪崩威力的了解以及良好的登山知识和判断力也是必不可少的。
第二天清晨,西班牙针溪潺潺的水声将我轻轻唤醒。我在帐篷中悠然地打发着时间,透过网状篷顶仰望着露出鱼肚白的天空。我吃了一根即食燕麦棒,翻阅着旅行手册,为接下来的旅途做充分的准备。然后我从睡袋中爬出来,步入溪水中,在上路前最后一次沐浴,尽情品味着这难能可贵的美好。时间刚到早晨9点,但气温已经很高了,我迟迟不愿离开这溪边的凉爽,恋恋不舍地泡在浅浅的水中。我决定放弃徒步到肯尼迪草原的计划,以我现在的速度,即使走到肯尼迪草原也显得有些太过遥远了。根据旅行手册上的信息,前方12英里处有一条公路与步道相交,到了那里,我就可以像上次一样搭一辆顺风车。但与上次不同的是,这次,我不打算再回到步道上了。
我用力把书合上,在这蒸笼之中走进了多姆荒野,希望能在肯尼迪草原让格雷格给我补补冰镐方面的课。虽然我跟他只有一面之缘,但他已经成了我的一座灯塔,是为我指明前进方向的明星。我不服气地想:他能做的事情,我也能做。虽然连自己都抱有怀疑,但我还是告诉自己:他并不比我强,没有人比我强。这成了我这些天一直念叨的一句经文,每当我在之字形上坡路前徘徊时,每当我因为在陡坡上滑倒而摔伤膝盖时,每当我脱袜子连带把脚上的皮肤一起剥开时,每当我在夜幕降临孤身一人躺在帐篷里时,我常常会大声问自己:“有谁能比我强?”
我的双脚火辣辣的,身上被剐蹭得伤痕累累,为躲避公牛袭击而磨掉皮的手指因有些发炎而阵阵疼痛。我头昏脑涨,一直摆脱不掉杂七杂八的歌曲搅成的噪声。在旅途中遭受了十天的煎熬之后,我几乎是四肢并用爬到了旅行手册上标注的一处叫“西班牙针溪”的地方,这里有一片茂密的棉白杨和柳树。手册上许多名字中带有“溪”字的地方,到头来都只是让人空欢喜一场,不同于它们,西班牙针溪却是一条实实在在的溪流。或许以“溪”命名有些勉强,但于我而言,这条底部铺着石块、水深只有几英寸的波光粼粼的小股水流,已经足够让我欢欣鼓舞了。我立即卸下背包,脱下靴子和衣服,赤条条地坐在清冽的溪水中,用手将水撩到头上和脸上。上路已有十天之久,但我还未曾在步道上遇到过一个人,因此我就这么舒服地待在水中,一点儿也不担心会有旁人经过。我吃力地把凉水抽到饮水过滤器中,然后一杯接一杯地牛饮起来。
这个问题的答案只有一个,虽然我知道自己是在撒弥天大谎,但还是告诉自己:没人比我强。
当我的内心从对身体疼痛的牢骚中暂时抽离时,我的脑中便会无休止而无意义地一遍又一遍回响起各种歌曲和广告歌的片段,仿佛脑子里进驻了一家播放串烧歌曲的电台。在寂静之中,我的大脑便会截取我曾听过的歌曲片段,无论是我钟爱的歌曲,还是让我听了就心烦的广告歌曲片段,都会被清晰地一一回放。我会花几个小时的时间试着把这些小调从脑中清除出去,或用一整个下午冥思苦想着一首歌的歌词。
我继续前进,周围的地貌由沙漠变成了森林,树木渐渐变得高大、蓊郁起来,河床上开始出现了点点河水,草地上的野花也渐渐繁盛起来。沙漠里虽然也有花朵,但那些花儿并没有这么茂盛,多是些奇花异草,珍奇少见而绚丽夺目。而现在我看到的花儿多是普普通通的野花,或一簇一簇如毛毯般覆盖在地上,或在沿着步道的树荫处怒放着。这些花中有许多我熟悉的品种,与明尼苏达州夏日漫山遍野的花朵颇为相似。走过这片野花丛,我强烈地感到了母亲的存在,仿佛她就在我的左右。有一次,我甚至忍不住停下来四处找寻她的踪迹,然后才继续上路。
冬去春来,虽然我一直忙于太平洋屋脊步道之行的准备,但这些疑问,却如巨石一般压在我身上。我为这些疑惑而痛哭,忍着切肤之痛把往事一点点掀开,将不堪回首的往事记在日记本上。我本打算在这次旅行中把这些日记全部销毁,以为我会在暮光和澄澈的湖光山色之间安然冥想,以为旅途的每一天都会因宣泄忧郁和重拾快乐而心满意足。可谁知,我的旅途却是在呻吟中度过的。这呻吟并不是源自忏悔,而是由于我的双脚、后背以及臀部仍未长好的伤口的疼痛。到了旅行的第二周,在春夏交替之时,我的呻吟又转而成为对快要把我的脑袋晒爆的骄阳的怨恨。
在遇到格雷格那天的下午,我在步道上和熊有了“第一次亲密接触”。我先是确定无疑地听到了重重的鼻息声,于是抬头一看,果不其然,在离我20英尺远的步道上,停着一只大如冰箱、四肢触地的动物。我俩四目相对,双双大惊失色。
决定要打退堂鼓后,我又为自己找到了一个理由,这让我更加坚信这次太平洋屋脊步道之旅是个荒诞不经的傻主意:我本想利用这次徒步旅行来反思自己的人生,计划将人生中经历的磨难一一回顾,然后重新找回自我。但实际上,直到目前为止,我的注意力全部集中到了眼下最需要克服的难题和身体的疼痛上。自从开始这次旅程之后,我对人生的烦恼和忧思只是偶尔在脑中蜻蜓点水般地掠过。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我的好妈妈要离我而去?没有了她,我该怎么面对人生、怎么才能不愧于此生呢?我那曾经亲密无间的和睦家庭,为什么在她去世之后这么快就分崩离析了呢?保罗是如此执着地爱着我,他是一个靠得住的好老公,我怎么能就这样把我俩的婚姻一手糟蹋了呢?我是缺了哪根筋,怎么能甘于和乔一起沉迷于海洛因,又怎会和几乎素不相识的异性上床呢?
“熊啊!”我大呼一声。伸手去摸口哨的时候,熊却转身逃跑了。我把哨子吹得穿云裂石,在阳光的照射下,只见熊那厚实的屁股随着身体的晃动而摇摇颤颤。
忽然之间,我灵光一现:我要去阿拉斯加,因为阿拉斯加铁定有凉凉的冰!
几分钟后,我终于鼓起勇气继续赶路。我不得不顺着熊逃跑的方向前进,一想到刚才的熊可能不是黑熊,我的脑袋就嗡嗡直响。明尼苏达州北部的树林里常有黑熊出没,我对它们已是司空见惯了。在家乡熟悉的碎石路上散心或跑步时,如果遇到黑熊,我便会用和刚才一模一样的方法把熊吓跑。但那些黑熊与我刚刚看到的那只不大一样,我家乡的黑熊是黑色的,像焦油一般的黑色,是在园林商店买回家的大袋栽培土壤那样的黑色。而刚刚那只熊的皮毛却不是那种,而是肉桂一般的棕色,有些地方几乎泛着金黄色。
我朝北边的肯尼迪草原一步一栽地走去,恼恨自己怎么会萌生出如此荒谬的想法。别处的人们要么在闲庭信步,要么享受烧烤的乐趣,要么就在湖边悠闲地小憩。他们能享受到冰块和柠檬水的沁凉,能待在温度适宜的房子里。我知道那些人,我爱他们。但现在,我却憎恨起他们来,我恨他们远在天边,我恨自己正在一个甚至无人知晓的步道上前途未卜地挣扎。我要放弃。“放弃,放弃,放弃……”我一边念叨着,一边走走停停(走十分钟,休息五分钟……)。我决定先到肯尼迪草原,把装备补给箱领到手,把里边装的所有糖棒吃个精光,然后搭便车随便去个城镇,下车后再找个汽车站,漫无目的地上路。
我开始小心翼翼地往前走着,努力劝自己相信刚才的熊一定不是黑熊那掠食成性的近亲。它怎么会是灰熊或棕熊?简直是无稽之谈。现在加州已经找不到灰熊和棕熊了,它们好几年前就被赶尽杀绝了。不过如果是这样,我刚才看到的那头熊的的确确……不是黑色的呀?
我尽己所能地寻找阴凉处躲避炎阳,极尽所能地在脑中细细勾画着清冽的冷水。在如此猛烈的热浪之中,我对冷水的记忆已不是一种触感,而成了一种声音,先是一股哀怨的悲鸣,然后渐渐地转为刺耳的恸哭,充斥在我的脑中。虽然在途中经历了艰难险阻,可我一次也没想过要放弃。而现在,上路仅仅十天,我却决定撒手不干了。我想退却。
我把口哨在手中握了足足一个小时,随时做好吹哨的准备。我生怕万一再遇到那只冰箱大小、品种不明的熊时会惊扰它,于是哼起了歌曲。我把一周前因担心美洲狮跟踪时唱的老调全都搬了出来,自作镇定地唱起了《小星星》和《乡村路带我回家》。后来,我脑中的串烧歌曲电台控制了我的嘴唇,于是我便干脆兴之所至地唱起了小曲儿:“两只小蜜蜂呀,飞到花丛中呀,飞呀!啪啪!”
我是一块鹅卵石,是一片树叶,是树上伸出的一根树枝。对于它们而言,我什么也不是;而于我而言,它们却是我的一切。
就是因为唱这支小调入了迷,我差点儿踩到一条响尾蛇。那条蛇用尾巴不住地向我发出警告,而且声音越来越大,但我却完全没有把这响声和响尾蛇联系在一起。这蛇可不好对付,它的身体足有我的小臂那么粗呢。
中午时分,热浪毫不留情地席卷而来,步道暴晒在烈日之下,我真怀疑自己是否能生存下来。高温灼人,我只得每走十分钟就停下来歇息五分钟,利用这间隙对着水瓶大口大口地往身体里灌那早已蒸成热茶的水。我一边前行,一边不停地呻吟着,仿佛这呻吟声能为我带来几丝慰藉的凉意,但实际上于事无补。太阳仍炙烤着我,不为我留一丝情面,对我的生死不予一丝怜悯。干旱的灌木与参差不齐的树木并不为热浪所动,仍然坚定不移地挺拔着身姿,这是它们亘古以来的毅力,也是它们将要永远延续的决心。
响尾蛇在我眼前几英尺的地方盘着身体,我的目光落到它身上,不禁失声“啊!”地尖叫起来。如果我能跳起来的话,一定会惊得蹦起三丈高,但实际上我只往上拔了拔,双脚完全无法离开地面。看到响尾蛇那扁而钝的脑袋,我惊声尖叫着,手忙脚乱地四处扑腾。我用了整整十分钟的时间才终于鼓起勇气,用脚跨出一条大大的弧线,身体颤抖着从蛇身边迈了过去。
我的满心感激,都在无情而炙热的高温下蒸发了。
在那天剩下的路途中,我的脚步一直放得很慢,两眼或扫视着地面,或向远处眺望着,稍有声响就会全身机警起来。我在心中对自己默念:“我不怕,不怕。”我在四周瞥见了一些动物,只觉一股亲切的归属感隐隐地油然而生。虽然我仍为蛇的事情而心有余悸,但这种亲切感却还是让我感慨万千。我意识到,虽然途中历经千难万险,但是当我的第一段路途接近尾声时,我已经对这条步道产生了一种越发强烈的感情。我的背包虽然沉重,却已经不再是我几周前在莫哈维的旅馆里费力扛上肩的甲壳虫轿车,而几乎成为我的一位有血有肉的同伴。现在,这只背包已经有了自己的名字:怪兽。这个名字是我对背包的爱称。想到所有支撑我生命的东西都装在包里,就很奇妙。而一想到我居然能够把这庞然大物背在身上,更觉难以置信。这些对身体和物质的感悟,也不可避免地被我用到了对精神和感情世界的思考中:我那原本错综复杂的生活,竟然可以被简化得如此质朴,简直令人不可思议。我渐渐觉得,没有把步道上的分分秒秒都用来为烦心事而戚戚然,未尝不是件好事。或许,那全然占据我注意力的身体疼痛,到头来却能为我抚平一些情感上的伤痕。在旅途的第二周即将结束时,我发现自从踏上步道以后,自己连一滴眼泪也没有掉过。
最后,我站起身来,在帐篷中把睡袋铺好。我突然意识到,我从没有在太阳落山后穿过那件带帽的羊毛衫,甚至连长袖衫也一次没穿过。这是我上路后第一次意识到这个事实,这里虽是海拔6 000英尺的高山,但空气中却连一丝冷意也没有。那一夜,我体会着赤裸的胳膊上温暖柔和的空气,心里美美的。但第二天上午10点,我的感激之情却荡然无存了。
我带着那像同伴般陪我同行的酸痛感,走完了剩下的几英里路程,来到一块平坦的空地上扎营休息了一夜。空地的前方,便是肯尼迪草原了。在营地的边上,有一棵粗壮的大树倒在地上,这棵树已经死去很多时日了,树干被风雨打磨得光滑而泛灰,树枝早就剥落光了。看到这棵树,我心中的石头落了地。我用光滑粗大的树干当座椅,坐在上面轻松地摘掉了背包。一卸下背包,我便像靠在沙发上一般在树干上躺下来:终于能双脚离地小憩片刻了。树干的宽度正好足够我躺在上边而不掉下来,这感觉真是妙不可言。虽然我又饿又渴、又热又累,但与我后背上的硬块发出的灼痛感相比,这些都不算什么。我闭上双眼,长长地呼了口气。
内华达山脉是地壳挤压形成的断块山,西坡占整个山脉的90%,自山顶逐渐下降,连接肥沃的山谷,最后到达加州海岸。而太平洋屋脊步道就在加州海岸以东200英里处,与海岸线基本保持平行。内华达山脉东坡与西坡的地貌截然不同,东侧多为突兀的绝壁,向下俯冲至一片开阔而平坦的沙漠,再与内华达州境内的大盆地接壤。我之前只看到过内华达山脉一次,那是我和保罗离开纽约几个月后在西部旅行时的事情了。我们先在死谷扎营休息,第二天,我俩在荒无人烟似异星奇景的天地中驾车数个小时后,中午时分,内华达山脉在西边地平线露出了真容,似一张巨大而无法穿越的白色屏障拔地而起。而现在,坐在山脊之上,我几乎已无从忆起那时所看到的山的模样了。我呆望着脚下的大地,却因疲顿连起身走到帐篷里的气力都没有了,只是仰望着逐渐变暗的天空。头顶上,一轮明月跃然天幕;脚底下,因纽肯和里奇克雷斯特镇的灯光在远处忽明忽灭。万籁俱寂,却如巨幕般将我笼罩;万物缥缈,却如重担般压在我的周身。我想,这就是我此行的目的,也是我的收获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