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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利克打造的黑人革命者形象在很多方面都像我们所熟悉的铤而走险的怪胎。但这个形象是为一个孤陋寡闻的市场打造的,马利克凭借着灵敏的直觉,本能地把握住了英国报纸想要什么样的黑人,愿意容忍什么样的黑人。一九七一年八月九日的《卫报》,吉尔·特威迪让英国人的容忍底线一目了然。

被指控的有五个人,但受审的只有两个:一个是再次受审的艾博特,另一个是汽车销售员查迪。查迪是印度人,他本来想卖十二辆车给马利克,结果跟马利克这伙人搅在了一起。另外三个被指控的人无法出庭:史蒂夫·叶芝在无忧湾淹死了,尸体一直没找到;贾马尔的美国“同事”基多果在美国,杳无踪迹;马利克已经被判了死刑。因此马利克一直没有因为谋杀本森而受审,只有艾博特不得不经受两起谋杀案的审讯煎熬。

没有负责任的西印度群岛人的支持,原本会给马利克减分。但马利克把它变成了自己的优势;美国的黑权运动为他提供了一个完备的体系。如果受过良好教育的西印度群岛人不愿意跟马利克有瓜葛,那只是因为这些黑人布尔乔亚和知识分子——“这些少数中的极少数”——切断了自己跟“贫民窟里的人”的联系。在马利克的话语体系中,凡是没有离经叛道,凡是受过良好教育、拥有技能或职业的黑人,都不是百分之百的黑人;他不需要任何人来跟他达成一致。真正的黑人是更质朴的。他住在一个叫“贫民窟”的地方,那里极其糟糕,却有着令人忌妒的欢乐;而且在贫民窟,黑人生活在犯罪的边缘。他是皮条客,是毒贩;他行乞,也行窃;他就是那个魅力十足的黑人;而如今,这个黑人已经出离愤怒。结果,真正的黑人就是像马利克这样的人,而且只有马利克才是他的代言人。

杀本森的决定是马利克和贾马尔共同做出的。那时候,这两个人正在相互塑造、相互为对方激动,正在联手创作他们的“鸿篇巨制”。贾马尔为马利克写着不着边际的“黑鬼”赞歌,他对马利克的权势的幻想说服了马利克本人,马利克在他的新小说里再也不像以前那样四处逃亡,而是开始跟中产阶级清算:把哈罗德爵士和莉娜·博伊-德理查森对他的迷恋变成了对他的恐惧。

当时跟马利克关系最密切的西印度群岛人是史蒂夫·叶芝,除了是真正的黑人,他跟马利克在各个方面都很像:他们都来自西班牙港的贝尔蒙,都是那里的边缘人。史蒂夫·叶芝(很快会有一个黑人穆斯林名字:穆罕默德·阿克巴):他被圣玛丽学院(马利克的母校)开除了,原因是他让卡梅尔派改革学校的一个十四岁女孩怀孕了;他又去了另一所学院,十六岁时,他跟另外九个人一起被指控轮奸了贝尔蒙女子辅导站里的一个女孩;他被判无罪,但已经名誉扫地,家里人把他送到了英格兰;他加入了英国皇家空军,但很快就惹上麻烦,没请假就离队了;他的背部在一次斗殴中受了重伤,留下了一道伤疤。

也许可以说,这是文学引导的一起谋杀。写作把这两个人带到了那里:两人都很聪明,但都没受过教育,他们驾轻就熟地打着黑人事业的幌子,总是在皈依者和半皈依者中间兴风作浪,在他们的“事业”中,写作早就成了他们的公关手段,成了为他们召来欢呼的谎言和幻想。在阿里玛,对权势的幻想让这两人不约而同地开始从各自的不同角度考虑起谋杀。贾马尔终于意识到,特立尼达不是美国,在这个黑人占大多数的岛屿上,一个白种女人跟在身边只会让他显得“不光彩”。而本森这个人——英国人、中产阶级——刚好是马利克所需要的受害者:他的小说开始变成现实。

但马利克从未掌控过这些人,在伦敦,他也并不真正需要他们。马利克刚刚认识了一个西印度群岛人——他最后成了马利克的政治代表——他是来自特立尼达的年轻人斯坦利·艾博特。他和马利克一样,是个专科学校的辍学生,也和马利克一样有着西班牙或葡萄牙祖先传给他的红皮肤(艾博特有时管自己叫“德·皮瓦”)。一九五六年,十九岁的艾博特来到英国,很快就开始在伦敦游荡,一个迷失的灵魂在警察局留下了一项又一项记录:一九五六年,蓄意破坏罪;一九五八年,强行入室;一九五八至一九六二年期间,在教养院接受监管;一九六四年,人身侵犯。

马利克从伦敦召来了艾博特。艾博特一收到马利克寄来的一字信“来”,就立刻搭乘最早的航班飞到纽约,然后飞往特立尼达。马利克和史蒂夫·叶芝在机场接到他,开车带他来到几英里外的阿里玛,来到了马利克在克里斯蒂娜花园的房子。马利克的妻子在屋子里,孩子们在睡觉。艾博特在这里第一次见到了贾马尔。后来,他们把他带到马路对面贾马尔和本森租的房子里,安排他住在那里。艾博特没有见到本森,她当时正在圭亚那帮贾马尔筹钱,过几天就会回来。(我们无法确切地知道本森在这段时间的行踪,被杀那天,她的全部证件都被销毁了。)

马利克的黑人身份其实非常荒诞:他既不是美国黑人,也不是西印度群岛黑人,而是来自特立尼达的红皮肤男人,他装扮成漫画版的美国黑人,表演给英国观众看。西印度群岛黑人不同于美国黑人。美国黑人是遭到排挤的少数。而在西印度群岛,黑人占大多数,而且掌握了政权,形成了自己的政治传统。特立尼达的黑人舞蹈家博斯科·霍尔德当时在伦敦,他说:“听说X这个家伙时,我想:‘这是一个从我们那里来的骗子。’我希望他好,因为他在英国,也因为他们告诉我,他是特立尼达人。”这就是西印度群岛人的态度:他们认出了小丑,并且把他当成小丑来接纳,但是除此以外就跟他保持距离。马利克的公众影响力偶尔也会让个别的学者、作家或政客激动。一九六五年,麦克拉什的文章发表后,特立尼达的反对派领袖——主要是印度人的政党——就曾想过邀请马利克回特立尼达助选。

这四个人——艾博特、马利克、史蒂夫·叶芝和贾马尔——谈了一个通宵。谈着谈着,艾博特问起了人民商店,那是马利克在特立尼达的第一个黑权运动“公社”项目,那年早些时候,艾博特在那里工作过一个月,帮着一起粉刷、打蜡。艾博特说他想看看那里怎么样了,于是四个人开车跑了二十多英里,去了商店所在地:卡里那基。

RAAS当然是个玩笑。这个首字母缩写在牙买加是脏话(但在特立尼达不是),也是“屁股”的变体。这是一个粗鲁的玩笑,马利克在自传里对它的词义做了更加荒诞的扩充:“首先,在西印度群岛的语言中,RAAS指的是吸经血的布。它有某些象征意义,象征着黑人的生命之血长期以来是如何被耗尽的。其次,它类似于非洲语言中的ras(来自阿拉伯语的ra's——头),意思是统治者或领袖。”这是一个“颇带挖苦意味的”玩笑;只有当一个人觉得时机一到就可以从自己的黑人角色中脱身时,他才开得起这样的玩笑。

在车上,在星期天黎明的黑暗中,马利克说,他们现在拥有了全宇宙最好的工作团队,他们是被神选中的人,前程远大。艾博特以为马利克说这些是给贾马尔听的。“只要跟贾马尔在一起,”艾博特说,“他就总是在讲这些让人神志不清的胡话。”卡里那基的房子让艾博特大失所望,几个月前,他、叶芝和其他人在这里辛辛苦苦地劳动过。“我见到了那座房子,见到了住在那里的三个人,三个黑人。我说,房子很脏,而且这些人好像是给晾在这里了,无人过问。好像马利克把这些人往这儿一放就不管了。”他们开车回到阿里玛的克里斯蒂娜花园,这时候天已经亮了。似乎是为了安抚艾博特的失望情绪,马利克领着艾博特参观了他对这栋房子和院子进行的修缮。

马利克迷恋他的公众影响力。他把英国报纸上所有关于他的报道都剪了下来,进行归档:无论报道是微不足道,还是至关重要(《每日电讯》一定是他曾经最喜欢的报纸)。麦克拉什的那篇文章他保存了两份。他制作的RAAS宣传册,其实就是迈克尔·X的宣传册,塞满了媒体报道(宣传册里除了迈克尔·X,谁的名字也没提到),从麦克拉什的文章中摘录了两段话,跟《每日镜报》、《每日电讯》、《星期日泰晤士报》、《和平新闻》和《纽约时报》的引文放在一起(“学生、知识分子、温和派以及激进分子都是他要争取的对象,有些人已经被他征服”)。

卡里那基房子里的人被晾在了一边,很快,艾博特自己也有了被晾在一边的感觉。马利克戏剧化地把他紧急召到特立尼达,但好像并没有特别重要的事情给他做。他被派到院子里干杂活:他要割竹叶草,喂马利克的羊,还要跑到很远的地方去找木槿,因为马利克说他的羊要吃木槿;他在院子里剪草坪、洗轿车、洗吉普;马利克还派他到农场里义务劳动,那个农场每天给马利克的家人和公社供应一加仑牛奶。艾博特说他想离开这里,回去跟母亲住,被马利克拒绝了。

这是一篇很好的故事,如果说其中包含着一连串新闻报道式的陈词滥调,那完全是因为马利克呈现给麦克拉什的正是一连串新闻报道式的陈词滥调——和所有好故事一样。根据马利克三年后出版的自传来看,麦克拉什发表这篇文章时,马利克的心思更多地放在了一个美丽的白人寡妇身上,他叫她卡门。卡门三十岁,“体态婀娜多姿”,而且很富有。有一次,她打开手袋,给了马利克“一叠十英镑面额的钞票”;还有一次,她填了一张五百英镑的支票给他。她给的一切,他照单全收——“我确信,那天晚上,贫民窟在黑人身上生成的皮条客成分在我身上起了作用。”——但全是为了事业:种族调整行动社。然而,他仍然很痛苦:“我的演讲越来越尖刻。”他身边还有南希,另一个白种女人,她成了他固定的女朋友。卡门不得不离开。“卡门一走,RAAS就不再有收入了。”在四页的篇幅中(其中包含卡门的故事),RAAS的成员数从六万五千名“在册”人员跌至两千名“中坚分子”。

马利克养成了习惯,每天早晨七点叫艾博特起床。一天早晨——离圣诞节还有两天,艾博特到特立尼达还不到两个星期——艾博特看到马利克的嘴巴和胡子上有血。“我告诉他,他的嘴流血了,发生了什么事情?他说他们早晨在洛伦索农场杀了一头牛犊,他喝了牛血。我觉得既恐怖又恶心。”不久,公社里又有了新的让他感到恐怖的事。“圣诞节前的某一天,我听到马利克在跟哈齐姆·贾马尔说话,他让贾马尔从美国叫一个信得过的人过来。我听到这里就走开了,因为他们没有跟我说话。两天后,那个叫基多果的美国人来了。我再次恳求马利克让我回家,因为他现在有新帮手了。他告诉我,基多果到这儿来不是干体力活的。他说,基多果是个雇佣杀手。他特别详细地告诉我,基多果在美国波士顿杀过警察和各种各样的人;至于我,再也不准提离开的事。”

他的名声没有持续很久:始于一九六五年,终结于一九六七年,他因触犯《种族关系法案》(一九六五年颁布)而入狱的那一刻。这一切的开端是一九六五年七月,科林·麦克拉什在《观察家》的一篇主打文章中说,英国存在着一个好战的黑人组织:种族调整行动社(RAAS),它拥有四万五千多名成员,是由迈克尔·德·弗雷塔斯“在近乎秘密的状态下”创建的。“有些外来移民,”麦克拉什报道,“已经开始称他为‘迈克尔·X’。”这是一篇很好的故事:“……革命的狂热……几乎遍及全国的组织……令人生畏的专业性……地下行动的组织技巧……基层系统……活动经费来自捐赠和德·弗雷塔斯本人……组织者都遵循最优秀的革命传统,只拿微薄的报酬……一个腼腆、有教养、极度聪慧的人……让黑人的苦难发出了最真实的声音……一个朋友说:‘让迈克尔这样的人产生,这是对人性的犯罪……’”

基多果是美国人,来这里不需要签证。他整日在克里斯蒂娜花园闲逛,穿行在本地人中间,俨然一副波士顿人派头。他拿着傻瓜相机四处拍照,既不帮忙做家务,也不干粗活,显然是为了特殊使命而来。他买了把弯刀在院子里耍弄,游手好闲之际,在弯刀的木柄上刻了个字母“K”。

英国让马利克的很多事情变得轻而易举,但英国最终又废黜了他。马利克夸大了他在报纸上的名声的重要性,高估了那些给了他一席之地的边缘人群的重要性。他是娱乐明星,是戏剧演员,但不是唯一一个。他没能理解中产阶级当中的这部分人:他们只知道这一切都很安全,他们没有观点,只有一些反应和零星的冲动,有时候沉溺于游戏;他们追赶“革命”的脚步就像追赶剧院的潮流,这些革命者会奔赴风起云涌的革命中心,但兜里都揣着返程机票;对他们而言,马利克风格的黑权运动就像一座既富有异国情调、又没有危险的妓院。马利克自以为享受着跟他的支持者同等的安全保障。一天,他半涂鸦(“没钱”)、半记备忘录(“律师来函”)似的写道:“伦敦就是我继承的遗产,整个伦敦。”

艾博特害怕基多果,因为他以为基多果是个职业杀手;但公社里有些人就像艾博特害怕基多果一样害怕艾博特。一天,艾博特在冲洗吉普车的时候,马利克对汽车销售员查迪说:“那人是个疯子。”查迪从此不再信任艾博特。马利克就这样在公社内部挑起恐慌,让他的随从们人人自危。

一位伦敦记者在塑造马利克的过程中发挥过一些作用,他说:“迈克尔搭媒体的车,媒体也搭他的车。这个过程中一个怪物长成了。”怪物已经存在;但这种批判里面隐含着一些东西。马利克是英国的产物。英国给了他朋友,教给他什么是优雅,让他在报纸上出名(似乎是好名声),还给他钱。英国总是给他钱;没有谁像他这么需要钱,因为他要完成那么多为黑人谋福利的事业。比如说一九六六年年底,当他妻子因为拖欠按揭款而收到律师函时,他突然想到,西印度群岛人在法庭上需要有过硬的辩护律师。他让人们对这项事业产生了兴趣。一九六七年二月出版的《伦敦奥兹》<a id="noteBack_3" href="#note_3">[3]</a>宣布,西印度群岛人需要法律援助,文章顶端用粗体字印着处方:“‘辩护’需要钱。钱款汇往:迈克尔·阿卜杜尔·马利克,利斯公馆,格兰提利路,W9。”

本森从圭亚那回来了,圣诞节那天,公社里住满了人。艾博特想去探望母亲,没有获得允许,只好跟其他人待在一起。他后来讲起克里斯蒂娜花园的圣诞聚会时,很奇怪地带着一种郑重其事的语气,对那两栋房子里住着的女人也流露出奇怪的敬意。“我们一起过圣诞节,包括迈克尔夫人和她的孩子,还有贾马尔带着的那位女士哈尔,她是英国人,我是在迈克尔的房子里遇到她的。”另外还有两位英国客人:一个叫格兰杰的男人和那个叫西蒙兹的女人,当时西蒙兹正跟史蒂夫·叶芝“情投意合”。

这封信是马利克写过的最真实的文字,也是最感人的。它解释了很多:改名(从德·弗雷塔斯到X);多重人格;急于取悦他人。在这个种族娱乐明星的小丑举动下面,隐藏着真正的折磨。黑权运动为马利克的生活赋予了秩序和逻辑,为他提供了一整套体系。事实上,他没有能力写一本书,但自传前言里的说法对他更有利:这本书之所以要请人代笔,是因为黑人英语跟白人英语不一样。

十二月三十一日,西蒙兹“出色的情人”抽时间去买了一把六英寸长的角锉。那天或者是第二天,艾博特看到基多果在用锉刀磨那把刀柄上刻着“K”字的短刀,基多果用的锉刀想必就是叶芝买的角锉。基多果的短刀是一把“基尔平”,基尔平的刀锋在靠近尖端的部分变宽,然后向后弯,形成锋利的刀尖,仿佛一轮弯月。艾博特看到基多果想把刀上的“基尔平部分”磨掉,就问他为什么要这样做。基多果——这个杀手虽然职业,但对短刀似乎并不在行——说,这把刀“不对称”。

她跟那个男人上了床,等他睡着了,就起身出去,她事先烧好了水。这起事故没有写进自传,其他所有的都写了。然而在添油加醋的传奇叙述中,激烈的情感和痛楚都消失了,一切都被简化,经过了根本的变形,呈现给读者的是对这位领袖童年时代的更为平缓的陈述。

那天晚上有个派对,那天是除夕,也是西蒙兹的三十岁生日。他们吃的是八天前杀掉的牛犊,西蒙兹很享受这场“盛宴”。

我的手在颤抖,我的头好疼,我想告诉你一些事情,因为我已经不再害怕。我是个黑人,你告诉我,我不是黑人,这不是真的,我试过不做黑人。让我曾经感到羞耻的,不是因为我是黑人,而是因为你。首先,我想告诉你,我为什么会写这封信,那是去年的事。我在家里,史蒂夫打电话给我,问我知不知道你的事,好吧,你被逮捕了,六十多岁了因为经营妓院而被捕。我本来可以试着去理解你,我可以去怪罪任何人——白人、我父亲、我——来为你开脱,但是,当你说你为了保护自己的名字不受污损,而把你的名字说成“德·弗雷塔斯”时,一切都结束了。那天的事,已经过去了X个月,直到现在,我才从打击中恢复了一点,可以就这件事情说点什么。我不恨你,我不可能恨你,我愿意这样想:你那样做是无心的。但我得说,你干的另外那些可怕的事情也是无心的,你曾经动不动就羞辱我。你干一件事情之前,通常会想很多很多。你还记得吗,在特立尼达,当你还跟你的丈夫住在一起时,他躺在床上,你把开水浇在他身上,这件事情你是处心积虑的,是不是?你一定出去……

马利克邀请了汽车销售员查迪来参加除夕派对。查迪三十多岁,来自家境优越的印度家庭,但他自己的资产并不多,除了销售汽车,他还兼营收债业务。他以为马利克非常富有。几个月前,他们第一次见面时,马利克说他想买十二辆新车,所以查迪盼望着跟马利克做成一笔大生意。马利克则认为查迪有些可资利用的人脉关系,而且有可能成为公社社员,因此他开始让查迪参加公社的社交活动。在牛犊宴之前的两三周,马利克带查迪参加过公社的一次海滨月下野餐。

亲爱的妈妈:

元旦正午刚过,查迪就又到克里斯蒂娜花园来了。他先去拜访了贾马尔和本森。一个多月前,马利克介绍他们认识,当时马利克就告诉他,贾马尔其实不喜欢本森,贾马尔还觉得,在特立尼达,身边跟着个白种女人“有损”自己形象。查迪过来祝他们两人新年快乐,本森显然跟查迪没有多少话要讲,很快走开了,让两个男人继续坐在屋外的廊下。贾马尔仍然醉心于写作,他朗读了几段他的自传,在热带午后的暑气中,他兴致勃勃地向查迪说起了他正在写的那本关于马利克的书。

一九六五年四月一日,伦敦

接下来,查迪穿过马路来到马利克家,祝马利克新年快乐。他见到了艾博特。艾博特当天获准去探望母亲,他问查迪,能不能开车送他回家(马利克的轿车从不外借)。查迪答应了。他和艾博特打算带上帕玛萨一起去,帕玛萨是个印度小伙子,他被马利克的魅力迷住了,成了马利克团体中的一员。他们开车去了蒙特罗斯村,艾博特的母亲住在那里。艾博特的母亲是个退休教师,七十一岁了。艾博特以她为荣,查迪觉得她“令人愉快、有魅力,谈吐清晰,善于辞令”。她为三人端上蛋糕和姜汁汽水。他们七点钟动身离开,回到克里斯蒂娜花园时大约七点半。马利克让查迪把车子开进院子。查迪照做后,院门就关上了。马利克让查迪跟小伙子们在一起待会儿,查迪便待在那里。

一九六五年,当他在伦敦声誉鹊起,当他在自己眼中已经出人头地的时候,他拿起笔给母亲写了一封信。

九点差一刻——从这个时刻开始,一切都显得像是在按照事先排好的时间表上演——马利克跟在场的人说,他想到房子后面的佣人房跟他们几个私下谈谈。马利克的一个女儿刚好在佣人房跟一个黑人姑娘一起听唱片,那个姑娘为马利克做些零星的秘书工作。马利克让两个姑娘去别的地方玩。地板上有一些坐垫,马利克让大家坐下。他自己坐了把椅子,史蒂夫·叶芝坐在他右边的坐垫上,基多果坐在左边,帕玛萨、查迪和艾博特坐在对面的坐垫上。贾马尔不在场。

母亲因为儿子而丢脸;儿子在西班牙港长大,上了圣玛丽学院(一所专科学校,但不是什么“高级”学校:一个学期的学费只要三英镑多一点),所有人都知道他的家庭生活,母亲令他丢脸。她没受过教育,酗酒,恶毒;母子二人相互折磨。只要一有机会,他就从她身边逃走,跟朋友一起去山里。有一次,他把她所有的衣服堆在一起,一把火烧掉了。但无论他走到哪里,她总是如影随形地跟着他,在公共场合大出洋相,即便在他被学院开除之后,即便在他长大成人之后。为了摆脱她,他只好去当船员,离开特立尼达。他想过去圭亚那定居,最后还是去了英格兰;而她居然尾随他来到英格兰,穿着一身红色浴袍,在滑铁卢车站从一列水陆联运的火车上走了下来。

马利克说,贾马尔现在精神紧张,痛苦不堪,本森是导致他精神紧张的原因,必须除掉她。艾博特说,马利克可以给她买张机票,打发她从哪儿来回哪儿去。听到这话,叶芝——这个身上背着英格兰伤疤的人——跳了起来,说他想要个“彻底的了结”。“马利克坐在那儿,捋着自己的胡子,”艾博特说,“他说他想见到流血。”血是唯一能让他们团结起来的东西。

马利克的父亲是葡萄牙人,是一个店主,他后来离开特立尼达,去圣基茨岛做生意了。他母亲是个没有受过教育的黑种女人,来自巴巴多斯<a id="noteBack_2" href="#note_2">[2]</a>。在特立尼达,她是个外乡人,尤其是在西班牙港的贝尔蒙社区,这里是中底层黑人的聚居区,大家爱抱团,很排外。她的举止和口音跟当地人都不一样,如果她不讲当地的法语土话,那是因为她不会讲。她是一个带着“红皮肤私生子”的外乡人,跟她同居的黑人出租车司机从不允许她忘记这一点。(他常常对她说,她从葡萄牙人那里得到的一切,就是一个大敞的阴户和一个红皮肤的私生子。自传里没提到这一点,这是马利克在受审时说的。)

基多果一言不发,只是看着艾博特。艾博特在基多果、叶芝和马利克的眼睛中看到了杀气。他没有看帕玛萨,也没看查迪。查迪因为恐惧而想呕吐,马利克告诉过他,艾博特是个疯子,现在他相信了。他不相信艾博特真的希望马利克“给本森买张机票”,他觉得艾博特的话是个陷阱,只是为了引诱他说一些会引起众人反对的话。所以查迪一言不发。马利克说出了自己的计划。

这位领袖的童年无法解释他为什么会变成一个热爱黑人的叛逆者,自述者强调的重点错位了。然而跟他母亲有关的事实对他来说又太重要了,没有办法略去不谈。但这些事实散落在那些离经叛道的猎奇题材中间,掩盖了一种比说出来的状况更深的痛苦。把这些事实拼凑完整之后,我们发现这位领袖的童年完全可以有另外一种解读。

第二天一早,他们要挖一个埋本森的坑,地点就在门前这条路的尽头,粪肥堆旁边。他们挖坑的时候,史蒂夫·叶芝会带本森去农场取牛奶,让她在那里看一会儿奶牛。而马利克一大早就带贾马尔开车到别的地方兜风。他们要在四十五分钟内迅速地把坑挖好。马利克当时只交待了这些:挖坑的目的、地点和时间。史蒂夫会把本森带到坑边,但怎么杀她、谁来杀,一点也没交待,也没有人问。至于查迪,他不能回家,他和另一个印度人——小伙子帕玛萨——今晚就睡在这里,睡在这些坐垫上。马利克说,大家都应该早睡,明天天亮之前就得起床。十点,会议结束。

自传中唯一值得关注的另一个角色是马利克的母亲,她跟马利克一样令人费解。她一开始表现为一个残暴的老派黑种女人,注重外表,总是宣扬白人的美。她不喜欢儿子跟黑人小孩一起玩耍,也不喜欢他把手弄脏;她是个势利眼;在西班牙港的市场上,她不肯跟小贩讲当地的法语土话,而且坚持让自己的儿子讲英语;她送儿子到“高级”学校上学。这些叙述虽然很夸张,但里面包含着一定的逻辑。然而翻过二十页后,这位母亲突然变成了一个酒鬼,她歇斯底里,喜欢吵架,穿着黑人妇女那种让人厌恶的衣服。一天,儿子发现她睡在关家禽的笼子里,她说她已经把笼子改造过了。突然,她又变成了一个精明的骗子;突然,她来到了伦敦,摇身一变,成了一个生意红火、性格欢快的妓院女老板。

艾博特离开佣人房,回马路对面贾马尔的房子,他住在那里。马利克提醒艾博特离开院子时把院门锁上。查迪觉得这项指令是针对他的,这是马利克直接向他发出的威胁,马利克在进一步命令他老老实实地待着。吩咐完这些,马利克起身,向主屋走去。查迪无计可施,年轻的帕玛萨就在身边,史蒂夫·叶芝睡在佣人房的另一间卧室里,基多果的卧室在主屋靠后的部分,隔着天井跟佣人房相望。查迪在帕玛萨身边躺下。他“心乱如麻”,有生以来第一次听到“这样的对话”。他向上帝祈祷,希望等到明天早晨起来时,整个计划都被大家忘在脑后。然后,他的大脑一片空白,沉入了梦乡。

这本书没有讲述主人公的生活经历,也没有呈现他的人格发展历程。自述者一出场就是伦敦的X,昔日的黑人皮条客已经洗心革面,变成了今天的黑人领袖,他假定读者对他的往事已经了如指掌,现在他所关心的只是如何尽情地向读者呈现他的各种黑人角色。围绕着他的各种事件混乱地堆积在一起;他没有一个核心人格,有的只是一连串杂乱无章的角色。第一百一十六页,当自述者跟一位身份不明的年轻地产富翁见面时——富翁对艺术感兴趣——读者突然发现,自述者是一位画家(“我画的抽象主义和超现实主义肖像画”),他用了十七行文字支撑起这个角色。他的其他角色——黑人诗人、黑人作家,甚至还是一所号称“伦敦自由学校”的“基础英语”教师——也同样突然,同样成功,也几乎同样的简短。

在马路对面贾马尔和本森的房子里,艾博特无法入睡。他和衣躺下,左思右想。他想到他母亲,想到马利克会对她干些什么。马利克、基多果和史蒂夫先前望着他的眼神又浮现在他的脑海里。

马利克请人代笔的那本自传销量惨淡,大部分被一个白人赞助者买下了。书的基调是义无反顾的欢快,充斥着对性和派对的描写——那位影子写手轻而易举地把受压迫的黑人变成了放纵的幽灵,你在有些章节中能察觉到,把《迈克尔·X》编成音乐剧的念头让这位写手冲动不已。但整本书的可读性比较差。

清晨六点,马利克叫醒了帕玛萨,帕玛萨叫醒睡在身边坐垫上的查迪。然后,马利克让帕玛萨去马路对面叫艾博特,告诉他该起来给本森挖坑了。帕玛萨用不着叫醒艾博特,他根本没睡,连衣服也没脱。

“像我们三个这样来自不同种族的人是很难沟通的。”但他们是好朋友,愿意袒露自己“最隐秘的欲望”。盎格鲁-撒克逊人哈罗德想要寻找真理。“杰克的欲望没那么简单”:犹太人杰克想要“为人创造些什么,跟他最亲近的当然是犹太人,犹太人能创造出他们需要的任何东西,金钱、衣服、工厂”。而马利克,那个黑人,看到“我们三个不同种族的人之间存在着巨大的隔阂,因为我要寻求的是幸福,为自己创造欢乐,让别人听到我的欢笑,我要去给予……这种差异令我们陷入了奇怪的矛盾境地:当我拿出一件小礼物送给寻求真理的人时,他会用探寻的目光在我微小的动作中寻找更深的动机;而当杰克做好一件衣服,我说‘真好,我能不能有一件?’时,他会告诉我:X英镑”。

所有的人都起床了。查迪看到史蒂夫·叶芝和基多果从基多果的房间里走出来。叶芝把查迪叫到院子里,查迪背朝主屋的厨房坐着。基多果和帕玛萨再次出现了,他们去“后面”拿工具:一把铁锹、一把叉子、两把铲子、一把短刀和一把角锉。他们让查迪过去帮忙。查迪拿了两把铲子,帕玛萨拿了叉子和铁锹,基多果拿了短刀和角锉。艾博特在门外等着。他们先把工具递给他,然后从门上爬了出去,几个人沿着马路走到尽头,来到距离房子两百英尺远的地方,站在水沟岸边的荒地上。

就这样,除了陈词滥调,还是陈词滥调。马利克通过“反主流文化”习得的一套关于种族问题的陈词滥调,有时不可避免地带有前革命时代的色彩。他写过一篇寓言,投稿目标无疑是地下媒体,寓言讲的是盎格鲁-撒克逊人哈罗德、犹太人杰克和一个黑人(马利克自己)的故事。“我们的共同点仅仅是我们都有两只手、两只脚和一个头。我必须承认,我的身体看起来更漂亮,他们绝对无法媲美,因为他们的身体覆盖着一层惨白的病态皮肤,就连他们自己也不得不承认。哈罗德在我们过往的谈话中表达了他的渴望:他想找个地方晒晒太阳,改变一下自己。我看出了他的意图,因为当他这样说时,他的目光在爱抚般地掠过我那泛着黄金光泽的美丽的棕色皮肤,我从我的非洲〔插入:和葡萄牙〕祖先那里继承来的皮肤。”

没过多久,马利克倒开着他的亨伯车来到四个人——艾博特、基多果、帕玛萨和查迪——站着的地方,告诉他们在哪里挖坑。他指定的地点在一个粪肥堆旁边,查迪看到“粪肥旁边有很多竹竿”。马利克问基多果几点了,基多果说是六点二十分。马利克再次告诉他们,他们有四十五分钟来挖坑。他们干这些事情的时候,马利克不会在场,他头天晚上已经说过,他要带贾马尔出去兜风,不让贾马尔干预这件事情。他坐在车里,直到这个时候,他才开始下达他的最终指令。但这项指令不是向着所有人的,他只针对艾博特。他把艾博特叫到车子跟前。

“迈克尔·X告诉过我,”理查德·内维尔在《游戏权力》中写道,“白人里面,肯听黑人说话的只有嬉皮士。”马利克总喜欢以黑人的身份出场。一九六五年年底,他动笔写自传(这本自传后来改由一个英国人代写,一九六八年出版,书名是《从迈克尔·德·弗雷塔斯到迈克尔·X》),他把手稿寄给一位英语辅导老师,对方寄回了一份长长的备忘录。“……在这风云际会的时刻,你可以观察一下全世界范围内黑人和白人的关系。广泛采用南非、罗得西亚、英国、葡萄牙和美国的例子来诉说白人社会的冷漠。运用奴隶制以及不久前发生在奥斯维辛和贝尔森的犹太人大屠杀等素材……第十五章,你应该强硬地或是带有威慑力地结束于‘这是我的信念’。在这个特定的历史背景下,一个流离失所的黑人的真实陈述……”

艾博特走上去说:“噢,上帝,迈克尔,你没有必要这样,饶了那个女人吧。”马利克说,他再也不想听“昨晚那些老调”。“他坐在方向盘后面,扯着自己的胡子,望着我。他告诉我,史蒂夫·叶芝会开着吉普把那个女人带出来,她看到坑之后如果起了疑心,我就告诉她,这是将来的化粪池,或者诸如此类的话。他告诉我,我的任务是抓着那个女人,把她弄到坑里。当我制住她时,我要告诉她这个坑是干什么用的,我要告诉她这都是为了贾马尔。”至于杀她的任务,基多果会完成。“他告诉我,他已经对基多果下达了命令。他说,如果我不听从命令,干出任何危及到坑边上的那几个男人、危及到他家人和他本人安全的事情,我都必死无疑。他其实在告诉我,不光我活不过那天早晨,我母亲也会死,因为他和贾马尔开车前往的地方,就是我母亲家。”艾博特打算遵守命令。“我走开时,他还让我提醒基多果,心脏在左边,他想要他直刺心脏。”

他是X,是好战分子,是那个威胁说下次就要开火的人;他也是毒贩和皮条客。他是每个人的黑人,但又不是典型的黑人。他只有两个想法是原创的。一个想法是,西印度群岛驻伦敦特派使团对西印度国民的关注太少。第二个想法更古怪:特立尼达警察的制服应该换一换了;但这个更像是他的偏执,算不上想法。此外,其他所有东西——他的每一种态度,每一种立场——都是借来的:从采用“X”的名号<a id="noteBack_1" href="#note_1">[1]</a>到皈依伊斯兰教,从批评白人自由主义者(“他们在毁掉黑人”),到指责黑人中产阶级(“他们不了解贫民窟的人”)。他是个十足的以伦敦为背景的六十年代黑人;他缺乏创见,具有可塑性,有能力把自己打造成符合人们口味的黑人,这些特点恰好让他成了记者乐于接受的人。

马利克开车走了,艾博特传达了指令:基多果负责杀人,他一定要记住,心脏在左胸靠下。四个人开始疯狂地挖坑。基多果全盘负责,他让大家全力以赴轮流挖,每个人以最快的速度挖到干不动了,就换下一个。销售员查迪苦不堪言,艾博特就出来帮他。其实大部分活儿都是艾博特一个人以他特有的疯狂干完的。他们挖了一会儿,史蒂夫·叶芝开着吉普出现了,他要接本森去农场。他想借块手表,查迪借给了他,史蒂夫·叶芝离开之前跟基多果对了表。

马利克是到了伦敦才变成黑人的。也许只有当一个人知道自己不是真正的黑人时——他很清楚,只要时机一到,他就可以轻松脱身,玩起另一套游戏——才会这么乐此不疲、兴高采烈地经营这个角色。他浅薄无能,毫无创见;但他感觉到,在英国这样一个褊狭、富足而且安逸的地方,无论对于左派还是右派,种族都是个带有娱乐性的话题。于是,他就当上了娱乐明星。

他们挖的坑有四英尺见方,挖到四英尺深的时候,基多果说够了,开始休息。他把短刀递给小伙子帕玛萨,让他替自己磨刀。帕玛萨把短刀磨好之后,还给了基多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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