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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举起沾血的马刀,高声叫道:“这辆马车上的东西虽然不值钱,却关系着两国之间生死存亡的大事。抢下它,你们决不会有任何的好处;相反,不论是谁沾上它一星半点,就都得死!你们这些劫匪,我真是替你们可怜。因为你们的首领,宁愿让你们去用命换既不值钱又危险的东西,也不愿意拿着已经到手的大笔金银,让你们回家去享福!”
巴兹的脸色变了。
他眼角扫过,缓缓包围过去的劫匪们,纷纷放缓脚步望向自己。帖木儿灭里将军的言辞已经打动了每个人的心坎:这时候钱已经稳稳到手,每个人都在考虑怎么回去享福,让他们继续去跟凶神恶煞一般的鞑靼人拼命,任谁都是一百个不乐意。
“你既然让我们走,那我们现在就走,但必须要带着这辆不值钱的马车一起走!”帖木儿灭里高声说,务必让每个人都能听到,“至于其他的车辆和这一地的财宝,你们尽可以分掉。这些财宝原本都是贵国皇帝给敝国可汗的礼物,分掉它们,即便是里面的一颗宝石,都已经足够让你们每人都舒服地过上一百年好日子!”
“但如果,如果你们一定要留下这辆马车……”他横刀胸前,冷森森的寒光映在眼里,使整个人都罩上了一层杀气, “那好,咱们就来算算看,我们这四个大汗近卫军的武士,在倒下之前究竟能拉上你们多少人陪葬!”
他低声咆哮,真好像一头无畏的猛虎。说到最后一句,其余三人一起举起马刀,以呼啸应合,真有纵横沙场,一往无前的勇气。仿佛是助威一样,一阵山风吹过,整个山林都沙沙地响了起来。
所有的匪徒都裹足不前,面前这四个敌人明明已经满身是伤、疲惫不堪,但看着他们,每个人的心里似乎都吹进了一股寒风。
过了好一会儿。
“帖木儿灭里将军,您的口才的确出类拔萃,难怪贵国的可汗会委派您来担任驻外大使。”
巴兹的歪嘴一撇一撇地蠕动。每当他的愤怒到达了顶峰,扭曲的半边脸就会这样抽搐:“弟兄们,不要受这个异教徒的蛊惑!大伙儿看到没有,那辆马车最大,车厢里的财宝也一定最多。谁能第一个冲上那辆马车,我就给他双倍的酬——”
声音嘎然而止,巴兹盯着马车,眼里充满了惊讶的愤怒,张大的嘴巴再也合不拢。
一个充满嘲弄和鄙视的声音,清清楚楚地在每个人的耳朵里响起来:“你好啊,阿尔贝托,自打我踢碎你的卵蛋,都过去多少年了?”
帖木儿灭里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这声音分明是从身后一直严加防范的马车上传出来的!
他迅速回头,发现车顶上不知什么时候多了一个人。
这是一个魔鬼般潇洒的男人。眉毛高耸,鼻子又挺又直,鼻尖稍微有点鹰勾,再加上那双只能用妖异来形容的黄眼睛,就构成了一张傲慢而又强悍的脸。他似乎并不是纯种帝国人血统,浓密的黑发自然飘逸,后颈的头发长得像马鬃一样,使得整个人看上去就像是一匹狼。
男人仍然坐在马车顶上,两条长腿垂下来,自然而悠闲地摆动,肩上扛着巨大的弯刀。众人向他注视,他翘起嘴角,厚颜无耻地笑了笑,还像国王检阅部队一样,对众人举手致意。
一个鞑靼人怒吼一声扑了上去,企图将这个无礼的家伙从马车上揪下来,但还没有跨出两步,被断事官大人一把拉住。
帖木儿灭里对部下摇了摇头,心跳加剧,冷汗从额头上一颗颗泌出来。
一个久经沙场的武士,总会磨练出野兽般的直觉,当敌人的马刀迎面挥砍过来的时候,根本不需要经过大脑,身体就会自动闪开。自己刚才伸手制止冒失的忙哥撒儿,也是同样的缘故,完全是纯直觉的反应。
自己是不会看错的,帖木儿灭里对自己说。就在忙哥撒儿扑上去的那一瞬间,这个男人虽然脸上仍是一副吊儿郎当的表情,但从那双黄眼睛里迸射出的杀气,竟比真正的刀锋还要犀利!
“你跟他们并不是一伙的,”断事官仰着脸对坐在马车上的男人说,“你是谁?打算干什么?”
男人歪着头,饶有趣味地看着帖木儿灭里。他还没有回答,远处有一个巴兹的同伙已经认出了他,大声喊叫起来:“黑山的雄鹰!那家伙竟然是黑山的雄鹰!”
黑山的雄鹰,这个名字已经成了一种传说,一种象征,象征全帝国最胆大包天、最凶残无耻的悍匪。
雄鹰满意地看着巴兹的同伙们惊慌失措的丑态,对自己名字的震慑力感到满意。
“黑山的雄鹰……是黑山的雄鹰!他是黑山的雄鹰!”
“他不是死了吗?”
“他不是退休了……”
话音未落,那个说退休的人的肚子上已经挨了重重一脚,人旋转着飞了出去。
所有人都倒退了一步,巴兹握紧了口袋里的金砖,冷汗不住地冒出来。
没有看清!这狗东西怎样跳下马车,怎样踢飞那个蟊贼,又是怎样跳上马车……这一连串的动作,自己竟然没能看清!
整整五年零九个月,自己每天无时无刻不想,要报仇,报仇,报仇!此时此刻,终于见到这个可恨无比的大仇人,可是当见到他的那一刻,心头却只有令人麻痹的恐惧。
巴兹全身哆嗦着冷静下来,冷静之极。
这狗东西不可能狂妄到认为自己一个人就能把这么多人收拾。他谨慎地扫视四周,然后就发现了一个很要命的事实,自己的人很可能已经陷入了雄鹰党徒的重重包围之中。
雄鹰站在马车顶上,突然发出狮子一样的咆哮,好像大地都为之颤抖。
他的吼声惊动了远处的王城,原本稀稀拉拉的灯火,一下子变得密集而又明亮。
匪徒里胆小一点的早吓得一松手,武器掉在了脚边。其他人面面相觑,虽然一个个满脸都是慌乱和贪婪——他们不打算放弃,显然为了口袋里的珠宝,要顽抗到底了。
蠢货,都是些蠢货!巴兹暗暗骂道。这群猪头,光知道钱,还没发现周围已经都布满了雄鹰的人吗?现在想要全身而退,只有让这帮无知的白痴主动放下珠宝,表示歉意。可那显然是不可能的,金银珠宝已经把这些乌合之众的最后一点儿理智打消了。
等那个狗东西召集出了人马,就一切都完了。地盘,在强盗的世界里是需要用性命和鲜血捍卫的,就凭“杀一儆百”四个字,自己也是死定了的。更不要说,两人之间还有那么多的恩怨。
他喘着气,缓缓旁边退去,突然以与短粗身材截然不同的灵敏,转身丢下同伙逃之夭夭。
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黑山的雄鹰,咱们走着瞧!我巴兹若不把你推到地狱里去,誓不为人!
“没卵子的家伙。”雄鹰目送巴兹远去,喃喃地说,“跑罢,蠢货,你倒是个识时务的。”
他不无恶毒地笑着,撮嘴吹了一个响亮的口哨,紧接着,从四面八方的幽暗树林里都传出哨子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