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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那只揉成一团的黑手套掉在了地上。当雅各把手套递给她时,她又惊又怒。她还从来没有这么莫名其妙地发过火。雅各一时心生畏惧——当年轻女子僵立着;抓紧栏杆;陷入爱河时,是如此暴躁而危险。
四点钟,女人们大饱眼福之后,店里的衣服就像面包店橱窗里的糖酥饼,沾满了蝇卵。范妮也在盯着它们。一个衣衫破烂的高个男人正沿着杰拉德大街走来。一个影子落在埃瓦里娜时装店的橱窗上——雅各的影子,即使那不是雅各。范妮转过身,沿杰拉德大街走去,希望自己读过书。尼克从来不看书,不谈论爱尔兰,也不谈论上议院;至于他的手指甲!她想学拉丁语,想读维吉尔。她曾经博览群书。她读过司各特;读过大仲马。在斯雷德没人看书。不过没人知道范妮在斯雷德待过,也没人想过那个地方于她而言是多么空虚;对于耳环、舞蹈、汤克斯和斯蒂尔的热爱——那时只有法国人才懂绘画,雅各说。因为现代派画家无所作为;绘画是艺术中名声最差的;为什么不看马洛、莎士比亚和菲尔丁,雅各说,如果要看小说的话?
后来只剩她独自一人,身穿一条白色荷叶边的裙子在舞台上旋转飞舞,音乐就是她灵魂的回旋跌宕,整台机器、整个世界的原料与器械都被平滑地卷进那倏尔飞旋、飘落的裙摆中。她如此感受着,此时她在离雅各·佛兰德斯两英尺远的地方,倚在栏杆上僵直地站着。
“菲尔丁,”当查林十字街的那个人问她要什么书时,范妮答道。
真是有意思,范妮接着想,小伙子们总是将一大把银币从裤兜里掏出来看一眼,而不是直接装在钱包里。
她买了本《汤姆·琼斯》。
“舞蹈团最后出场,”他说着,回到了他们身边。
早上十点,在她与一位教师合住的房间里,范妮·埃尔默在读《汤姆·琼斯》——那本神秘的书。因为这种关于名字古怪的人的无聊玩意儿(范妮觉得)正符合雅各的口味。优秀的人都喜欢它。不在乎坐姿的邋遢女人们读着《汤姆·琼斯》——一本神秘的书;因为书中有些东西,范妮想,若是我受过教育便会喜欢的——比耳环和鲜花好得多,她叹了口气,想起了斯雷德的走廊和下周的化装舞会。她没有什么可穿。
年轻男子的美似乎永远都彰显在吞云吐雾里,无论他们多有活力地在绿茵场上驰骋,还是打板球、跳舞、奔跑或沿街散步。也许他们很快就会失去这种美。也许他们向往的是那些已逝的英雄豪杰,所以有些不屑于与我们为伍,她想(像正准备演奏却绷断了的琴弦那样颤抖着)。总之,他们好静,谈吐优雅,声若金石,而不像女孩儿用的小硬币那样丁零当啷;他们雷厉风行,仿佛对于停留时长、出发时间皆胸有成竹——噢,不过佛兰德斯先生只是去取了一份节目单。
他们挺实在的,范妮·埃尔默心想,把脚搭在壁炉台上。有些人如此。尼克可能也是,只不过他太蠢了。而女人从不真诚待人——除了萨金特小姐,不过她在午餐时会突然摆起架子来。他们安静地坐在那里埋头夜读,她想。不去音乐厅;不瞧一眼商店橱窗;不跟别人换衣服穿,就像罗伯逊戴过她的围巾,而她也穿过他的背心那样,要让雅各做这些事还真是为难他;毕竟他喜欢《汤姆·琼斯》。
他感到十分别扭。当他们坐在一张舒适的沙发上,让烟雾在他们与舞台之间袅袅升起,听着远处尖锐的歌声和适时奏响的欢快的管弦乐时,他依旧很不自在。范妮倒是在想:“多么美妙的歌喉!”她觉得他寡言少语,却字字千钧。她想年轻人是那么庄重清高,又一无所知,而一个人可以如此安静地坐在雅各旁边打量他。带着对晚会的厌倦而来,他会变得孩子气十足,她思忖着,又会是多么威严沉静;可能还有一丝傲慢;“但我是不会被震住的,”她想。他站起身来靠着栏杆。烟雾萦绕在他的头顶。
书躺在她的膝头,双栏排印,定价三先令六便士;在这本神秘的书中,亨利·菲尔丁曾在许多年前斥责范妮·埃尔默以血肉为食,写得真是妙笔生花,雅各说。因为他从未读过现代小说。他喜欢《汤姆·琼斯》。
雅各尴尬地把烟斗从嘴里取出来。
“我的确喜欢《汤姆·琼斯》,”范妮说,时间是四月初那一天的五点半,当时雅各坐在她对面的扶手椅上,掏出了烟斗。
“这是埃尔默小姐,”尼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