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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选择了“地点”和“人物”作为两大章节,分别写了三个故事。为了在形式上搞点花样,我决定写两个互相咬合的故事:《裘皮大衣》和《靴子》。要想得到最佳阅读体验,请顺次阅读这两个故事。
但是,纵有新教神学、科学唯物主义以及直白的事实——没有任何经验证据表明有谁死而复生,鬼魂却从未被逐出它们永久有效的祖传家园:我们的想象。
我确实对“亡灵”深感好奇——大概是我从小接受的宗教教养的副产品吧——所以,在“显灵”一章里,我希望给亡灵们一个机会开口说话。这个章节里也有一组咬合的故事:先讲述了伴侣的哀痛体验,再呈现他深爱之人的鬼故事。
在查尔斯·狄更斯1843年的小说《圣诞颂歌》中,斯克鲁奇试图用一句话来驱散已故的合伙人雅各布·马利的鬼影:“你的阴气还没铜臭味重呢。”
我们的生命体验在越来越多的层面被人工智能重新调整,因此,算法将如何重置我们与死亡的关系也让我很着迷。这就是我在“装置”一章中探讨的问题。
从十七世纪晚期开始,拜访普通人的普通鬼遭受了第二次重创,至少在西欧是这样的:当时的科学思想(启蒙运动)开始将理性和怀疑论置于信仰或传统之上,特别看重能反复确证结果的实验。因此,亡妻连夜登门探望你算不上能反复验证的结果,也不能证明任何有关鬼魂的结论。所谓的显灵,显现的并非恶魔,而是幻觉,发烧、毒疹、铅中毒、霉面包、酗酒或一顿糟糕的晚餐都会引发这种幻觉。
夹杂在这些故事之间的还有些私人体验——我自己的超自然经历。我无法解释。但我也无法含糊其词地说那些事不是真的。
宗教改革(第一声哨响在1517年,更多资料请自行搜索“马丁·路德”)之后,对那些和新教扯不开关系的鬼魂而言,局面发生了重大转折,因为新教极其煞风景地宣称——人死后要么领受至福,要么永世受苦,除了天堂地狱,死后别无去处;被拯救的灵魂永远不能离开天堂,被诅咒的灵魂无法离开地狱。也就是说,任何以你的亡妻形象出现的家伙都是伪装的恶魔,必须是。
我喜欢读鬼故事——M. R. 詹姆斯(M. R. James)将日常生活的平凡、温和甚至乏味的事物扭曲成独一无二的恐怖故事,苏珊·希尔(Susan Hill)的绝妙佳作《黑衣女人》(<i>T</i><i>h</i><i>e</i><i> </i><i>W</i><i>o</i><i>m</i><i>a</i><i>n</i><i> </i><i>i</i><i>n</i><i> </i><i>B</i><i>l</i><i>a</i><i>c</i><i>k</i>)也值得重读。这些都是此类题材中的大师级作品,我都喜欢。
经历了一系列不幸事件(又名:罪恶)、最终进入炼狱的灵魂可以通过(付费)弥撒或向教会(大量)捐款来缩短自己的入狱期限。与此同时,这些灵魂——请把它们想象成暂时的、等待认领的失物——可能拜访旧友或宿敌,也可能到处溜达,把猫惹毛,把狗逼疯,自己凄凄惨惨,一如孤魂野鬼素来的那副鬼样。但它们不是伪装的恶魔。它们就是你已故的亲眷。唉!
我最喜欢的鬼故事之一是《鲁滨孙漂流记》的作者丹尼尔·笛福(Daniel Defoe)所著的《维尔夫人的显灵》(<i>T</i><i>h</i><i>e</i><i> </i><i>A</i><i>p</i><i>p</i><i>a</i><i>r</i><i>i</i><i>t</i><i>i</i><i>o</i><i>n</i><i> </i><i>o</i><i>f</i><i> </i><i>M</i><i>r</i><i>s</i><i>.</i><i> </i><i>V</i><i>e</i><i>a</i><i>l</i>,1706)。其实,这应该算是第一个现代鬼故事,因为它设定在一个温馨的家庭环境里,没有穿插任何灵异元素。和五十年后让我们甩不掉的哥特幽灵的华丽风格相去甚远。维尔夫人不是活在过去的人物(大写的“过去”:鬼界的特定名词),也没有裹在缠绕的布里。看上去,她不过就是个身穿迷人的丝绸长裙的时髦女士。
然而,炼狱始终是令人向往的目的地,并尽可能提供了各种死者所需的空间——虽然从技术上讲,炼狱并不是个“地方”,确切地说是个“过程”。一个净化的过程,灵魂会受苦,但痛苦或可减轻,只要你有足够多的亲朋好友,他们还有闲钱提供地面援助。
这条裙子恰恰是故事里的重要元素,进而生发出一个让人挠头的问题:为什么鬼都穿着衣服呢?
《圣经》中没有任何一处提到灵薄狱,但这个设定实在太好用了,难以舍弃,直到2007年才被官宣废止。据教皇法令所言,住在灵薄狱的孩儿们都要移居天堂,重新安置,我不能确定被疏散的其他狱民何去何从。天主教会向来财大气粗。我猜想,房东总是有权把你赶出去的。
只有人的身体才需要衣服。可是,假如一只鬼在拜访旧友的时候,没人认得出它,那还有什么意义呢?鬼灵显形需要被人看见。看到它们是为了在时间中给它们定位——鬼的时间。因此,衣服有其妙用。我们看到的衣服并不是实体(不是尸体,我没有写错),或许应该这么说:我们“看到”的是一个能量集合体,衣服也包含在内。鬼曾是人——它们复现时展现的是昔日人性在某个特定时刻的样貌。
既然基督可以下去,我们就不难想象别人可以上来……
这正是狄更斯《圣诞颂歌》里所写的重点——这个小说堪称有史以来最著名的鬼故事了。
宅心仁厚的犹太人会在城堡和院落里享有自己的专区,虽然但丁着手写长诗时,已有一些犹太人升入天堂了。这次搬家要归功于“地狱劫”——基督被钉上十字架之后、复活之前曾降在冥界——这是背负使命的一劫,旨在让基督把一些信众从地狱中拯救出来。
狄更斯谨遵哥特范式,将背景设定在过去——就这个故事而言是十九世纪二十年代。故事从平安夜讲起——讲鬼故事的最佳时段。史克鲁奇的合伙人雅各布·马利在死去七年的忌日这天第一次显形,回到人间拜访史克鲁奇。马利穿着生前常穿的西装,就连马甲后面的扣子都能一眼看到——因为他是透明的。
德行高尚的异教徒、一些伊斯兰学者都住在灵薄狱。他们的邻居都是未受洗礼的人,尤其是婴儿和孩童,我们有理由相信他们将永享保育待遇。
狄更斯的这个鬼故事是世人喜闻乐见的,衍生出了各种版本,尤其是1992年的布偶电影版人气最高。这个故事让我们有点恐惧,并因此愉悦,又声张了我们的愿望:笃信所爱之人总在关切我们。
宽敞,高雅,肃穆,灵薄狱是那些永远上不了天堂,但也永不会遭受地狱折磨的人的归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