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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花了两天写剧本梗概。我努力忘记书中的内容,构建了一个电影故事。工作进行得很顺利。我坐在小房间里,用制片公司提供的笔记本电脑打字,又用制片公司送来的气泡喷墨打印机打印出来。我在自己的屋里吃饭。
我想着雨中的英格兰。
在我走之前,那个人给了我七百美元,让我签字:工作两周按日结算。
孤独难以解释——
他们让我写个剧本梗概,因为有人想先看一下。“有人”我估计指的是那个澳大利亚人,不过也不是很肯定。
我内心的空虚之处,被我遗忘的
“我们和他的人做了个交易。”那个人若有所思地点头。
恐惧、魔法、记忆和苦难。
“嗯。这个曼森小孩,可以让里夫斯演吗?”天哪,不能,我心想。雅各布看着我疯狂点头。“有何不可能。”我说。反正现阶段都是空谈。都不是真的。
我想着魔法,还有一束
“我是否相信查尔斯·曼森曾在某段时间被超自然力量所控制,而且这种超自然力量依然控制着他的孩子吗?我不信。我是否相信有一些奇怪的事情正在发生?也许是相信的。也许有一种比较简单的解释,在一段很短的时间内,曼森的疯狂与外部世界的疯狂步调一致。我也说不清。”
伪装成谎言的真相。你身披面纱。
这个问题很简单。我至少跟二十多个英国记者回答过了。
我想着雨中的英格兰……
“你相信这些内容吗?”那个人提出了第一个问题。
形状不断重复,仿佛奇怪的叠句,
我看了看一起吃早餐的其他人,谁都不看我——没有一个人跟我眼神交流。于是我开始说:关于书、剧情,还有结尾在洛杉矶一家夜店摊牌的场景,在这一段情节里那个善良的曼森女孩把其他人都打死了。或者说认为她把其他人都打死了。我还说我打算找一个演员扮演所有的曼森男孩。
这里有一把剑,一只手,还有圣杯
“说吧。”他说。
其中盛满恐惧、魔法、记忆和苦难。
他看着我。
巫师挥舞魔杖,我们变得苍白,
他坐下。
他告诉我们真相,但真相全然无用。
有人进来了。他个子很高,鼻子下巴都很尖,头发很长——仿佛绑架了比他年轻得多的人,然后夺走了受害人的头发。他是个澳大利亚人,这点让我很惊讶。
我想着雨中的英格兰,
走了十分钟的路,我到了会议室,和雅各布以及其他所有吃早餐的人一起等着某人出现。匆忙中我忘了要等的人是谁,也忘了是男是女。我拿出一本我自己的书放在面前,仿佛它是护身符似的。
想着恐惧、魔法、记忆和苦难。
我们在平直得有些古怪的纽约街道布景里行驶,最后停在一座很旧的银行前面。
我不知道这写得是好还是坏,总之都无所谓了。我写了一些之前没写过的新东西。感觉很好。
我们进去之后,发现他在这里也没有永久停车位。我还是没明白很多细节:雅各布说,停车位和你在公司的地位有关,就好比你在古代中国宫廷里,皇帝赏给你的礼物决定了你的地位。
我叫了客房服务,让他们把早餐送来,还要了暖炉和毯子。
雅各布开他的小红车花了半个小时到达制片公司。我们开到大门口,雅各布跟保安吵了一架。我估计他是新来的,还没拿到永久通行证。
次日我给那个名为《全员恶人》的电影写了六页剧本,连环杀手杰克·巴德脑门上刻着一个十字,他被绑上电椅处死了,结果借着一个电子游戏重返人间,还控制了四个年轻人。第五个年轻人烧掉了当初处死巴德的那个电椅,从而打败了巴德。那个电椅现在其实成了蜡像馆的展览品,第五个年轻人的女朋友白天就在那个蜡像馆工作,不过晚上她会去跳脱衣舞。
“接受意见,表现积极。”雅各布说。
酒店前台把剧本传真给了制片公司。我去睡觉了。
我挑起眉毛:“开会的时候我该做些什么?”
我边睡边希望公司拒绝这个剧本,这样我就能回家了。
“独一无二到了极点。”一个女人说。她是叫迪娜,还是蒂娜或叫狄安娜呢?
在我梦中的舞台上,有个留胡子戴棒球帽的人正在放电影,然后他走下舞台。银幕凭空挂在天上。
“这样的创意。这样的书。你真是独一无二的。”
银幕上正在播放一部闪烁不定的默片:一个女人出场看着我。那闪烁的形象正是琼·林肯,接着她走下银幕,坐在我床边。
我非常严肃地点头,仿佛真的花了好多个小时思考什么叫“我的风格”。
“你要跟我说别放弃吗?”我问道。
“我们很喜欢你的书,”他说,“要是我们不喜欢的话为什么要拍它?我们就是喜欢你那种特别的气质,不然为什么要雇你来写剧本。要的就是你的风格。”
我隐约知道这是个梦。我迷迷糊糊地明白这个女人为什么成了明星,也记得我很遗憾她的电影都没能留下来。
雅各布订了早餐还付了钱。他说接下来的会议就很正式了。
“我为什么要那么做?”她问。在我的梦中她有股杜松子酒和旧赛璐珞胶片的味道,但我不记得之前哪次做过有气味的梦。她笑了,那是一个经典的黑白影像的微笑。“我出局了,不是吗?”
他们跟我说他们特别喜爱这本书。我不太记得每个人的名字。男人们或留胡子或戴棒球帽或二者兼有,女人们都非常漂亮,有种非常讲究卫生的感觉。
她站起来绕着屋子走了几步。
说回早餐时。
“真不敢相信这酒店还在,”她说,“我讨厌这里。”她的声音里夹杂着噼啪和嘶嘶的声音。她又回到床边盯着我,仿佛猫盯着一个洞。
我坐在大型喷气式客机前端的机舱里,吃着烟熏三文鱼,拿着刚印出来的精装版《人类之子》去了好莱坞。
“你崇拜我吗?”她问。
机票是商务舱的。在我看到商务舱机票的瞬间,我意识到梦是真的。
我摇头。她朝我走过来,用她银色的手拉住我这血肉之躯的手。
随后这书在正式出版前就被好莱坞买了,也是拍卖会上买的。有三四家制片公司都对这部书有兴趣:我联系了那家想要我写剧本的公司。其实我知道这件事不可能成功,电影是拍不成的。但是很快有传真发给我,都是半夜发的,绝大部分都有大卫·甘博的热情签名。一天早晨我签了五份像砖头一样厚的合同,几周后,我的经纪人告诉我第一张支票已经兑付,飞好莱坞的机票也准备好了,让我去参加“初步会谈”。感觉像做梦。
“每一个人都记不住任何事,”她说,“这是个三十分钟的城市。”
我写《人类之子》的时候状态绝佳,一个月就写完了,然后就交给我的经纪人,她看了觉得很惊讶(“亲爱的,这不像你的其他作品。”她态度还挺积极的)。书稿很快就拍卖了出去,这是第一次,书卖得比我预计的贵得多。(别的书,三本高雅晦涩引经据典的鬼故事加起来都买不起写故事用的电脑。)
有些事情我必须问她。“星星在哪里?”我问,“我一直在看天,但是看不到星星。”
我想到十二个二十五岁的曼森之子。想到某种神授的特质忽然同时降临在他们所有人身上。十二个年轻的曼森,个个光彩照人,从世界各地聚集到洛杉矶。曼森的一个女儿绝望地想阻止他们见面,封底也印上了相关预告,“知晓他们可怕的命运”。
她指着房间地板。“你看错地方了。”她说。我之前一直没注意,酒店的地板其实是人行道,每块石板上都有一个星星和一个名字——我不认识的人名:克拉拉·金伯·杨、琳达·阿维森、维维安·马丁、诺尔玛·塔尔梅奇、奥利芙·托马斯、玛丽·迈尔斯·明特、席娜·欧文……
旁白说的是:曼森和曼森家族那些女人所生的孩子被送到了不同的儿童之家等待收养,法庭给他们起了跟曼森毫无关系的新名字。
琼·林肯指着酒店房间窗户说:“那里也有。”窗户开着,透过窗户我可以看到好莱坞在我脚下延伸——这是从山上看见的景色:无尽延伸的五彩灯光。
忽然就有了灵感。一本书自然而然形成了。
“这些不比星星更好吗?”她说。
我又着了迷一样把那卷录影带看完了。在一段黑白画面停顿后,旁白说了点什么。我倒带,又听了一遍。
确实。我意识到路灯和车灯组成了星座。
我点头。曾经有一段时间曼森是个魅力无穷的统治者。我想可能这是某种赐予,神送来了,又收走了。
我点头。
影像继续播放:一个两眼发直的有前科的罪犯跟曼森一起坐牢。他说:“查理·曼森?听我说,查理就是个笑话。他什么都不是。我们都笑话他。你们知道吗?他什么都不是!”
她轻轻吻了我。
审判开始,过了几个星期,救世主的气场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猴子般呆滞,喋喋不休的人,前额上刻着一个十字。不管他之前是怎样的天才,那形象都不见了,消失了。但曾经确实存在。
“别忘了我。”她悲伤地低声说,似乎她心里明白我肯定会忘。
起初是我偶然间看到了有关查尔斯·曼森的资料(是朋友借给我的一卷录影带,前面有几段是我本来就想看的东西),里面有一段曼森第一次被捕时候的影像,当时大家都觉得他是无辜的,是政府钓鱼执法。曼森的形象映在屏幕上——他很有魅力,很英俊,有着救世主一样的气质。你甚至会愿意为这种人光着脚下地狱去。为他杀人也在所不惜。
我被电话铃吵醒了。我接起电话,冲着听筒迷迷糊糊喂了一声。
答案是:汇合。各种东西凑到一起,只要成分合适,突然间,魔法显灵!
“我是格里·奎因特,制片公司的人。我们需要你参加一个午餐会。”
人们经常问作者一个很麻烦的问题:“你的灵感从何而来?”
又是一阵迷迷糊糊的对话。
除了《人类之子》,这本书可以算是自然而然完成的。
“我们派车,”他说,“饭店离你的住处三十分钟。”
人们总说书是自然而然完成的,这是瞎说。书不可能自然而然就完成。这需要大量思考、研究、笔记和腰酸背痛,花费的时间和精力远超你的想象。
饭店宽敞通风,充满绿意,他们在等我。
“别人说的。这里是好莱坞,你知道吗?”我假装很懂似的点头,其实什么都不知道。
我依然不认识任何人,这也没什么好奇怪的了。餐前点心的时候有人告诉我,约翰·雷因“与合同意见不一致而离开了”,唐娜“显然”也跟他一起走了。
“你怎么知道?”
在场的两个男人都留着胡子,其中一个皮肤很粗糙。那个女人苗条漂亮。
“当然。”
他们问我住在哪里,我跟他们说了,其中一个留胡子的人(首先跟我们说此事绝无什么深意)说,贝鲁西死的时候,一个名叫加里·哈特的政治家和老鹰乐队的一个人正和他一起吸毒。
“是梅里尔·斯特里普和达斯廷·霍夫曼吗?”
然后他们对我说,他们十分看好这个故事。
“梅里尔和达斯汀。”
我问:“你们觉得《人类之子》好,还是《全员恶人》好?因为后者还有待改进。”
“不知道。跟谁?”
他们满脸疑惑。
“你知道他死的时候跟谁在一起吗?真相都被制片公司掩盖了。”
他们跟我说,剧名叫作《我认识那新娘,当初她深爱摇滚》,他们还说这个名字提出了很好的概念,质感很好。他们还补充说,这个名字很当下,在一个一小时之前的事情就算古代历史的城市,当下感是很重要的。
我们离开酒店,去了半小时车程外的一个大型超市,雅各布一路上都跟我说他很喜欢我的书,他成了这个项目的负责人他真的很开心。他说是他建议项目组让我住进那家酒店——“好让你感受一下好莱坞氛围。你在四季酒店或者如家酒店都体会不到。对吧?”然后他问我有没有住在约翰·贝鲁西死的那个套间。我说我不知道,但是我怀疑可能是。
他们跟我说,他们认为如果男主角将女主角从无爱的婚姻中拯救出来这个故事绝对很好,最终两人十分摇滚地在一起了。
我们上了车。我问:“在哪儿开会?”他摇头回答:“不是开会。是早餐。”我很疑惑。他颇为怜悯地看着我,解释道:“是开会之前的预备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