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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凶手为什么拿走戒指?
“你知道戒指是从哪儿来的吗?谁送给她的?”
我的手伸进口袋。我的手指碰到枪身,感受金属的冰凉,手指滑到枪底下,摸到那一小块方形的碎玻璃,正是它启示我想到了这些。我从口袋里取出碎玻璃,盯着它看,德金问我那是什么。
“嗯,对。我到现在都记得很清楚。”
“绿色的玻璃。”我说。
“但她有一枚镶绿色宝石的戒指。”
“就像那枚戒指。”
“我不确定,”她说,“我很难把事情和时间对应起来。我对回顾往事不感兴趣。”
我点点头。他从我手中拿过那块碎玻璃,对着光看了看,然后扔回我的掌心。“我们不知道她有没有戴那枚戒指去酒店,”他提醒我,“我们只是为了讨论而假定如此。”
她无法确定那是什么时候。她在这首诗的各个版本之间改来改去花了多久?从金遇害前的一个月开始的?两个月?
“我知道。”
第一次给我看这首诗的时候,她说过这方面的事情。当时我不明白她在说什么。
“也许她把戒指留在公寓了,也许被别人从公寓拿走了。”
“至少那是我第一次注意到它。事实上,它给了我写诗的切入点。她眼睛的蓝色和戒指的绿色形成对比,但等我真的动笔写时,却丢掉了蓝色。”
“谁?”
“你确定?”
“男朋友呗。假设金不是他杀的,假设杀人的是个EDP,就像我一开始说的——”
“不知道,”她想了想,“第一次见到它后不久,我写了这首诗。”
“你还真的用上这个词了?”
“她得到这枚戒指多久了?”
“非用不可,上头要你怎么说你就必须怎么说,你也知道警局是怎么一回事。假设有个变态狂杀了她,男朋友担心被牵连进去,于是他跑到公寓去,他有钥匙,拿走了戒指。也许他还买过其他礼物给她,他一块儿全拿走了。他本来也想拿走毛皮夹克的,但那件衣服在酒店。比起凶手从她手指上摘掉戒指的说法,这套推测不也一样站得住脚吗?”
“没错。”
因为杀人的不是变态狂,我心想。因为变态杀人狂不会派伐木工夹克来逼我放手,也不会通过丹尼男孩贝尔传话给我;因为变态狂不会费神去考虑笔迹、指纹和毛巾。
“她有一枚镶祖母绿的戒指,对吧?”
除非他是开膛手杰克那种人,一个会精心策划和采取预防措施的变态狂。但实际上并不是,也不可能是,那枚戒指必定有重要意义。我把碎玻璃放回口袋里。它有某种深意,肯定有某种深意。